网友咨询:你好,律师。我主要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涉及拆迁问
你好,律师。我主要咨询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涉及拆迁问题)。我与男方于2014年3月结婚,婚后无子女,2015年7月男方的平房拆迁(大兴首都第二机场拆迁),分的200平米的安置房和一百多万拆迁款,离婚后我有权利分割相应拆迁补偿份额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是婚前财产则无法分割,如有配偶一方的折价补偿则可以要求分得。
【相关知识介绍】
离婚房产分割
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二、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三、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五、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
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我们对离婚房产如何分割的详细解答。根据我国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但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