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双方在何种关系下属于事实婚姻?
(1)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
(2)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3)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和禁止条件。
二、事实婚姻如何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的情况,以时间为界限而分为:
(1)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此种情况下的事实婚姻如何离婚?一般而言法院会先行调解,经调解和好或撤诉的,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发给调解书或裁定书,经调解不能和好的,应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2)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法院会让当事人去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在此种非婚同居的情况下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的男女双方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也就没有离婚这一说,所以男女双方的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就可以,如果单纯就解除同居关系提起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也有一种情况下法院会受理,那就是在诉讼中涉及男女双方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法院依法审理。
三、在事实婚姻中还需要注意的重婚问题
1、属于重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重婚。因为法律承认1994年2月1日的事实婚姻是合法婚姻,既然是合法的那么一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就理应属于重婚。
2、不属于重婚的情况。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不属于重婚。因为法律认定在这一时间段男女双方的关系仅仅是同居关系,既然不是婚姻关系,那么一方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就不属于重婚。
我跟老公在一起两年,未领结婚证,是相亲认识,结婚给的彩礼十万,我娘家陪的家具电器,然后先办的酒席,有事实婚姻存在,现有一儿子14个月,老公不挣钱,我想分开,可是男方却用孩子来威胁我,还说我要是一走了之,先把彩礼还他家,他不罢休,就到我娘家闹事,我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现在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了,你俩没领结婚证,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但是法律也有规定,不领取结婚证,要求返还彩礼,是要退还的。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年龄、没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情形的,按事实婚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