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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核心提示:无效婚姻是指男女两性虽经登记结婚但由于违反结婚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婚姻效力,应当被宣告为无效的婚姻,严格地讲,无效婚姻并不是婚姻的一个种类,它只是用来说明借婚姻之名而违法结合的一个特定概念。那么,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婚姻无效并非所有人都可以随便申请,法律规定了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体,主要包括两大类,即婚姻当事人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婚姻当事人当然是指婚姻男女双方。而相比于婚姻当事人来说,利害关系人则是比较复杂的。根据相关法律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未达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患病者共同生活为近亲属。

此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二、哪些婚姻是无效婚姻?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明确规定,下面情况下所建立的婚姻关系是无效婚姻: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其中,应该特别注意的是,最后一点的未到法定婚姻年龄的婚龄指的是,在有关部门确认婚姻关系时年龄是否达到法定要求,而非结婚时实际年龄。也即是说,如果结婚时实际年龄低于法定年龄,但是有关部门在确认的时候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这种情况是不能认定无效婚姻的,而应该根据情况认定其为有效婚姻。

网友咨询:你好,我前夫是部队军人,跟他领证需要街道社区和民政局开具证明,我俩的婚姻可以宣布无效吗?

你好,我前夫是部队军人,跟他领证需要街道社区和民政局开具证明,当时我在上大学,所以这些证明都是他找刻章的人私自开具的,现在我俩离婚,他私刻公章的行为构成犯罪吗?我俩的婚姻可以宣布无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去法院宣告婚姻的无效。私自刻章,违法。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利害关系人为申请人,婚姻关系当事人双方为被申请人。夫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为被申请人,夫妻双方均已死亡的,不列被申请人。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无效婚姻情况  可以申请婚姻无效的有哪些人  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无效婚姻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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