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在国内还能领结婚证吗,在国外并没有离婚
在国外领了结婚证,在国内还能领结婚证吗,在国外并没有离婚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不可以,违背了婚姻法的规定
【相关知识介绍】
涉外婚姻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讲如果涉外婚姻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涉外婚姻律师还提示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上海市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对于离婚登记时应提交的材料涉外婚姻律师提示根据2003年10月1日生效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涉外婚姻律师对于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涉外婚姻律师提示说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结语:以上是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问题的解答,“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希望大家珍惜现在的夫妻感情,如果您在收集证据时遇到问题及时的与专业的婚姻法律师联系,最后祝愿各位朋友家庭美满,生活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