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离婚5年了,孩子由男方抚养,但是一直不让我探望,我想要回抚养权,有没有好的方法?
离婚5年了,孩子由男方抚养,但是一直不让我探望,我想要回抚养权,有没有好的方法?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享有探视权,变更抚养权需向法院起诉。
变更抚养权情形?
一、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我国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的,若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的变更能达成一致协议的,那么依协议由另一方抚养。
二、抚养孩子的一方现患重病或伤残而无力继续抚养的
如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现在患严重疾病或者因意外导致伤残,一下子生活变得很糟糕,连自己的生活都很困难,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此时,为了孩子更好的成长,可以请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三、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共同生活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虽有抚养能力但不尽抚养义务,如:不顾孩子的生活与教育;或者有打骂、冻饿等虐待孩子的行为;或存在酗酒、赌博等恶习等明显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四、孩子已满十周岁,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当被抚养的孩子现年满十周岁了,自己提出要求变更抚养权,即愿意以后跟随另一方共同生活,且该方的各方面都具备抚养能力的,那么,应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
五、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这是孩子抚养权变更的一个兜底条款。主要是为了避免遗漏处理子女抚养变更的其他情况。例如,抚养孩子的一方现在再婚了,再婚的继父或继母对孩子不好,有经常打骂孩子甚至虐待行为的,法院往往会支持变更孩子抚养权。
总之,无论发生什么变化,都要记住一点:一切为了孩子好,为了孩子更好地成长。如果您对孩子抚养权还有疑问的,小编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我国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不存在胁迫、欺诈等情形的,若父母双方对子女抚养的变更能达成一致协议的,那么依协议由另一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