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子女抚养 > 抚养权 > 如何从男方手里夺回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有哪些?

如何从男方手里夺回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有哪些?

核心提示: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但是,有的抚养人并没有尽到抚养义务,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会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那么,如何从男方手里夺回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有哪些?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我离婚两年了,有一儿一女,离婚时都归男方,男方把孩子扔给爷爷奶奶,我如何才能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我离婚两年了,有一儿一女,离婚时都归男方,男方把孩子扔给爷爷奶奶,自己不管不问,我如何才能夺回孩子的抚养权?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规定了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四类具体情况,即:

1、原抚养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变更抚养权时应优先考虑以下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三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何收集必须变更抚养权的证据:

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作变动情况,如对方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一般其工资是可以查询确定的;

2、如因对方拖欠债权人的债务,可向对方的债权人请求其出具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3、与对方的邻居、朋友处请求其出具对方长期不良嗜好的证明,或者请求其出具对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虐待子女的说明;

4、如经常变更居住地,可向对方租房的房屋所有权人了解其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况;

5、如对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伤残的,需要医疗及医学鉴定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原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法院会变更其抚养权。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子女抚养权  如何从男方手里夺回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法定情形有哪些  抚养权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