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遭受八年家暴后,她选择了离婚
再过一个多月,老家在商丘的红梅(化名)肚中的孩子将来到世上,谁能想到,她曾经遭受过前夫八年家暴。
2004年,红梅通过相亲认识了前夫,两人分隔两地,经过简单的了解后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让红梅没想到的是,结婚还不到一个月,她就遭遇了家暴。
那是婚后第一次春节回娘家拜年,前夫醉酒后与表哥发生了矛盾。红梅的父母担心两人回家发生不愉快,于是就让红梅住在娘家,前夫却不乐意。争执之下,前夫拽着她的头发用拳头打了她。
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前夫向红梅倒了歉,还当着家人的面写下了保证书。红梅最终原谅了他。
然而让她没想到的是,之后只要是喝醉酒,前夫就会对她动手。红梅想过离婚,但是前夫酒醒之后的乞求,让她一次次选择了原谅。很快,两人有了孩子,但家暴并未停止。红梅的一次次隐忍,让前夫更加有恃无恐,红梅的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
2013年,红梅选择结束这段婚姻。令她满意的是,现任丈夫对她很好。
红梅一直提醒:女人结婚一定要慎重,婚前对对方要有足够的了解。更加重要的是,遭遇家暴后一定不能隐忍,要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隐忍,就是对家暴的纵容。
数据:1/4成年女性遭受过家暴
据全国妇联统计,我国成年女性中,有四分之一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而根据我省妇联的统计,20%左右的受访者表示遭受过不同形式的家暴。
根据统计,妇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人群,不过近年来也有一些男性因为在家庭中被当作“受气包”而向妇联求助。而由于儿童维权意识弱,遭受家暴隐蔽性较大,这方面的求助较少。
肢体暴力不再是家庭暴力的唯一形式,侮辱、谩骂、冷暴力、不给治病、不离婚、不让女方见子女等精神暴力以及经济封锁等成为新的家暴形式。
疑问:谁更容易成为施暴者?
在人们的传统看法中,家暴施暴者都是一些文化层次偏低的人。郑州市政协委员、二七区妇联主席李素佩认为,从之前接触过的家暴案例来看,文化程度与实施家暴之间并无绝对关系。
李素佩说,她之前曾接触一个案例,求助者的丈夫是某大学的教授,因为妻子经常参加校园里的舞会,与其他男性一起跳舞,他心里出现不平衡,晚上经常对妻子实施性暴力。由此可见,受教育程度高的家庭也会出现家暴问题。
相比较,外来务工人员由于生活压力大、法律意识淡薄,他们的家庭也容易出现家暴问题;同时,一些有钱的老板出现婚外情后,原配妻子也容易遭遇家暴。
此外,她分析,有不良生活习惯的人,例如嗜酒、吸毒、嗜赌的人,也较容易成为施暴者。
遭遇家暴应该怎么办?
我们痛心地发现,很多妇女在遭遇家暴后,因为害怕或是受“家丑不外扬”传统观念的影响,通常选择忍受,而不是站出来维权,这让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
妇联曾接到一个遭遇数年家暴的妇女的求助,这名妇女来求助时,身上因为长期遭遇家暴留下了不少伤疤,经过妇联的介入后,她的丈夫终于有所收敛,而这名妇女不无感慨地说:“如果早来求助,就能免遭很多罪了。”
妇联提醒,一旦遭遇家暴,千万不要一味地忍让,一定要及时维权,可以报警求助,也可以向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或妇联组织求助。
“第一巴掌”算不算家暴?
如果夫妻双方平时关系挺好,在某一次吵架中,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暴力,那么这“第一巴掌”算是家暴吗?
郑州市妇联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种行为也算家暴,处理这种情况需要把握好度。她提醒,一方面不能因为这一次矛盾而对今后双方的关系造成不好的影响,另一方面也要警惕这种“第一次”,如果不及时制止,有可能以后发展为频繁的家暴。
“如果只是忍气吞声,那么施暴者在轻易得手后就会更加放纵,有了第一次还会有第二次,在以后的生活中可能会继续实施暴力。”该负责人说。
提醒:遭遇家暴要学会保存证据
一名孕妇在怀孕期间,被出轨的丈夫实施了家暴,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起诉离婚。
近日,这起离婚诉讼案在法院判决,不过,从法院系统了解到,在法院审理的离婚案件中,涉及家暴的并不多。
“主要原因就是取证难。”法院工作人员分析,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一方因为家暴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伤情照片、录音录像等证据,但现实中很多受害者缺乏证据意识,这就对维权造成了不利。
妇联提醒,遭遇家暴后,受害者一定要及时通过拍照、录音录像或者进行伤情鉴定保存好相关证据。
避免家暴应学会自立自强
在某省妇联的调研中,权益部相关负责人发现,妇女下岗或者无业造成双方经济地位不平等是家庭暴力产生的重要因素。
“一些女性不工作,不去承担家庭责任,长此以往会造成男性心理不平衡,更容易引发家暴。”该负责人说,女性在生活上过度依赖男性,只会让男性动手更有底气。
而在发生家暴后,由于缺乏独立的生活保障,很多受害女性没有勇气站出来说“不”,这种隐忍也纵容了男方继续施暴。
小编结语:在婚姻家庭中,女性一定要学会自尊自立自强,用自己的双手辛勤劳动,获得生存的基础和保障,而不能过度依赖于男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