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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探望权可以强制执行可以吗?

核心提示: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这是没有获得抚养权一方的权利,那么,夫妻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夫妻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应该怎么办?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网友咨询:我们离婚三年了,他现在已经结婚了并且又有了一个孩子,他和她现在的老婆不让我见孩子,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可能性大吗?

我们离婚三年了,他现在已经结婚了并且又有了一个孩子,他和她现在的老婆不让我见孩子,我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可能性大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争取,但不一定能要回,你也可以单独就探视权单独进行起诉,探视权是法定权利

一、一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此外,如果子女已满 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二、探望权能强制执行吗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但是须注意的是,这里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此外,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子女探视权  夫妻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夫妻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应该怎么办  探视权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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