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离婚 > 诉讼离婚 > 离婚诉讼该去哪里起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离婚诉讼该去哪里起诉?哪些法院有管辖权?

核心提示: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标的物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人具有“个人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力。

网友咨询:起诉离婚管辖权问题,财产问题

我和妻子都在外地工作,没有在户口所在地。我在现居住地已经六年了,由于一直居住单位宿舍。所以一直没有办理赞助证。我妻子在现居地不满一年。但是办了赞助证。如果我现在要起诉离婚,现居地法院会不会受理。能不能在现居地法院起诉。婚后无子女,无共同财产。我婚前贷款买了房子。房贷一直我还。离婚时妻子要求补偿,怎么补偿她比较合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如果由你提起诉讼,只能去你妻子户籍地法院起诉,或是等你妻子在现居住地满一年后,在其现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你现在去你妻子的现居住地法院起诉,法院不会受理。

二、关于房产问题,房子一般情况会留给你,如果你们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约定,你婚后还贷的款项,你和你妻子的收入都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补偿问题,如果你没有什么过错,不存在补偿问题,在双方都没过错情况下,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般会适当照顾女方。想当然这个适当,双方的差距不会太大。

四、如果你没有你妻子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也没有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且你妻子不同意离婚,法院第一次一般不会判离,在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基本会判离了。

相关知识介绍

1、什么是管辖权?

管辖权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法院要对案件具有管辖权,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即法院对所涉案件具有“标的物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审理该类型的案件的权力,同时,法院还需对案件当事人具有“个人管辖权”,即法院具有对诉讼中涉及的当事人作出影响其权利义务的裁决的权力。

2、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指的是什么?

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民离婚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解决离婚诉讼中原告应向那个法院提起诉讼的问题。

3、离婚诉讼管辖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4、离婚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1)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A、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

B、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D、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所在地管辖情况

A、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C、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D、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E、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F、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特别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涉外离婚诉讼管辖

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的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办理。

小编结语:夫妻双方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的,需要明确哪些法院有管辖权。只有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法院才会受理离婚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诉讼离婚的法院管辖问题是明确的。一般诉讼离婚的管辖都是被告住所地为主的原则,例外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管辖权  离婚  涉外  诉讼离婚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