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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得不了解的婚前法律小常识!

核心提示: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而作为不动产的房产我们应该在婚前多加了解才可以。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婚房购买

第一,签订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地点、主体、购房协议、居间服务协议、预售合同等;

第二,房款支付:定金支付情况、购房款的支付情况、支付凭证、税费支付;

第三,房屋权利证书:不动产权利证书、预告登记、产权信息登记查询;

第四,房屋权属约定;

第五,房屋装修出资及装修工程:房屋装修合同、装修款的支付、房内设施出资证明。

婚房出资

第一,一方父母出资,以父母名义购房:所有权属于父母,子女无权分割;

第二,一方父母出资,以该方子女的名义购房: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登记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三,一方父母出资,以双方名义购房:应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但若发生分割,法院会考虑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实际生活需要等情况,一般不会完全支付未出资方的产权份额;

第四,一方父母出资,以另一方子女名义购房:关于该点争议较大,各地法院处理方式不同,笔者观点,应视为对双方子女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五,由双方父母出资,以一方子女名义购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如果没有相反约定的情况,该不动产应依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第六,由双方父母出资,以双方子女名义购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前父母双方为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等同于子女个人出资,应视为按份共有,各自按照出资份额享有相应的权益。

婚房登记

第一种,写“准夫妻”双方名字。法律后果是该房产属于男女双方共同共有、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贷款仍为共同债务;

第二种,写父母名字。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三种,写男方或者女方一方名字。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

第四种,写一方及其父母的名字。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该一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该一方的相应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另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第五种,写双方及各自父母的名字。大家都有权利,可能最公平合理。

子女生育

是否生子的约定

最高院的观点,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不能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人身权的限制不能够成为合同内容,双方所作的约定无效。既然合同无效,即便任何一方违约,也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说法。

子女姓氏约定

《婚姻法》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因此,父母双方依法可以约定子女的姓氏,且是合法有效的。

抚养方式、费用的约定

其实该部分内容可以体现在婚前协议中,并就抚养方式、抚养费进行明确的约定。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由双方父母出资,以双方子女名义购房: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婚前父母双方为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等同于子女个人出资,应视为按份共有,各自按照出资份额享有相应的权益。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婚房登记  婚房出资  婚房购买  婚前法律常识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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