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因病去世,儿媳妇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从婚姻法的角度说,儿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过既然是婆媳关系,还是要注意维护,互相支持帮助。
【相关知识介绍】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子女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作为赡养人的赡养义务,而赡养人的配偶仅负有协助义务。
由于儿媳与公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儿媳便不需要对公婆承担赡养义务。
来看看法律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相关知识——
儿媳、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若对老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配的,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儿媳、女婿并不具有法定继承权,不得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
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丧偶的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
小编结语:从立法思想来说,法律是鼓励儿媳、女婿赡养其配偶的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