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涉外婚姻 > 涉外离婚 > 涉外离婚如何确定起诉法院?涉外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如何确定起诉法院?涉外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核心提示: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那么,涉外离婚如何确定起诉法院?涉外离婚登记如何办理?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涉外离婚诉讼法院管辖如何确定: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离婚怎样送达诉讼书?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涉外离婚向被告方送达诉讼书,可采用以下方式:

1、依受送达人所在国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外交送达;

3、对具有中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上述方式不能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视为送达。

如何办理涉外离婚登记?

一、办理涉外离婚登记的条件:1、双方须自愿离婚;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须提交证件和材料: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结婚证;3、离婚协议书;4、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三、离婚登记的程序:l、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2、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3、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在《离婚登记协议书》“协议人”一栏签名;4、婚姻登记机关对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涉外离婚  涉外离婚如何确定起诉法院  涉外离婚登记如何办理  涉外离婚法规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