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我是应城市,老公是武汉市(他就像温室的一朵花)。和他家感情不和,也
我是应城市,老公是武汉市(他就像温室的一朵花)。和他家感情不和,也感到彻底绝望。他爸妈脾气很差,素质差。老公被他家压着,没有任何主见和思想,没有上进心,整天就是玩电子产品,而且邋遢,吃饭都要人端没有共同爱好,共同话题(跟他讲话就像对墙讲话)。我当初就是那么傻。什么不懂,爸妈也在外地。最开始别人介绍的我不同意,可他就是缠着我,在一次和家人呕气之中把他带回去了。之后更是缠得紧,就有次接到他爸说他妈动大手术,可他儿子就是不回去,就是缠着我,我就和他一起看他妈,去了就被他家哀求照顾他妈,我不知道怎么办,就不让我走。出院后,又不让我走,有次家里没人,我要走被发现把我反锁家里。最后我怀孕了,我就想就这样将就的过日子吧。可是我现在越来越过不下去了感觉这样活着很痛苦。家里经常爱吵架。公公婆婆对我也不怎么好。有个21月大的儿子(儿子特别粘我,所有的照顾孩子的事都是我一个做的,他特别爱我,依赖我)有结婚证,有两套房子(一套是老房。一套是婚房,是他家买的婚前买的。都是写公公名字)没有起诉,起诉离婚,需要请律师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你可以先与他协商离婚,不成再向法院起诉。不过有一点对你不利的是两套房子都是婚前的,而且还是你公公的名下,离婚时房子无法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由对方支付抚养费
【相关知识介绍】
婚前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不仅是在新婚姻法中有所规定,在以前的婚姻法、婚姻法司法解释一、二中也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归谁,法律具体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本文就将婚前财产,离婚归谁的相关情况进行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男方为了讨好女方,将房产登记在女方一方名下。离婚房子归谁?此种情况比较麻烦,如果登记一方不承认对方有出资行为,或是认定对方的出资属于赠与行为的,法院就很难支持未登记方的请求,也就是说离婚未登记方除非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且出资不属于赠与的,才可能请求分割房产,否则最后可能会人财两空。
二、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新婚姻法。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因此,该种情况下,登记的房产如何分割有法可依。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债务,由于婚后是夫妻共同还贷,在离婚房产分割时,需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当然,根据协议优先的原则,如果双方对房产达成协议的,离婚时可以按照协议分割房产。
三、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
四、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归谁?
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等机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六、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双方对房产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子的产权。
七、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婚前双方父母均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婚前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也不能认为登记在一方名下就是对一方的赠与。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小编结语:以上是婚前房产,离婚房产归谁部分情况的详细解答,在生活中最难处理的就是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纠纷。但是父母出资买房却是一大部分夫妻买房的方式,因此,处理婚前房产,由于具体情况的相差各异,离婚归谁还是比较复杂的。但是,也不必过分担心,因为有专业人士精通此事,可以为大家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