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插足”这种行为一方面严重危及了我国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破坏了社会主义伦理道德观念,影响了家庭稳定,导致大量婚姻解体、家庭破裂,同时也诱发了各种刑事案件和民事纠纷,影响了社会稳定。本篇文章向大家介绍因第三者而离婚的财产分割案件。
【案情回顾】
王某与钱某结婚后,钱某在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料理家务等方面任劳任怨,而丈夫王某却与第三者同居。经多次规劝,王某始终不思悔改,致使钱某因精神上十分痛苦而无法正常坚持工作,收入上受到很大损失。不得已之下,钱某提出离婚要求,王某当即表示同意。但在准备协议离婚时,钱某感到丈夫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很不公平,双方难以达成一致。
【法官说法】
钱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丈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本条的规定,离婚当事人中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对无过错的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无过错的一方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离婚当事人中有过错的一方对无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四个要件:一是一方有《婚姻法》第46条所列举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二是因这些行为而导致离婚;三是受害方受到损害;四是请求损害赔偿的一方婚姻当事人无过错。一般来说,有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具体为:对物质损失,应当全部赔偿;对精神损害,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考虑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况、后果及影响等因素以及加害人的赔偿能力等确定。就本案而言,王某的行为符合有过错的一方对无过错的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作为无过错的一方的钱某有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对于钱某的正当权益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予以维护。
网友咨询一:遗产继承
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死亡,死亡的一方有第三者和非婚生子女(在夫妻婚姻存续阶段),死亡时双方未离婚:
1,死亡的一方如果有遗嘱,这份遗嘱涉及非婚生子女及其第三者,这份遗嘱生效吗?
2,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律,其配偶,婚生子女,第三者,非婚身子女的财产分配是如何的?
补充说明:
死者的全部财产属于二人婚后共同创造,共同所有,而死者有第三者存在严重的过错,他的遗嘱内容包含了二人婚后的所有财产,他有权支配配偶方的财产吗?如果能支配,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的分配比例是怎样的;如果不能支配,所有财产的分配又是怎样的?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如果有遗嘱,涉及到非婚生子女及第三者,由于遗嘱是给法定继承人的,第三者和死者没有夫妻关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故不能分得遗产。非婚生子女属于继承人,可以分得遗产。 2.如果没有遗嘱,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配偶,婚生子女,非婚身子女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平均分配遗产。法律依据是《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者无继承权。
网友咨询二:婚姻问题
不好意思打扰大家工作。请问:1.我有结婚证(两人未到现场办理)婚姻是否
有效。
2.我儿子现在二岁零六个月。我想要孩子抚养权
3.他让我脸上打成重伤(有照片、同事证言)
4.他和第三者已经有了个男孩子是否构成重婚罪
5.请问去公安机关报案(是事发地还是户籍所在地报案)急需!!!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婚姻有效。 2.幼子以随母亲为原则,你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 3.他让你打成伤(有照片、同事证言) ,属于家庭暴力,可以要求赔偿 4.他和第三者已经有了个男孩子构成重婚罪 5.去事发地公安机关报案
网友咨询三:22年的实际婚姻要离婚受不受保护
父母有22年的实际婚姻,要离婚受不受法律保护,我母亲能不能分到才产,我母亲到公安局申诉第三者能受到法律追究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父母有22年的实际婚姻,是1994年以前形成的同居关系,属于法律规定的实事婚姻,受到婚姻法的保护,可以追究第三者的责任,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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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因第三者插足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是可以多分财产的,但无过错方要有证据证明过错方的过错,并且收集的证据要真实有效,不能违反法律。有关第三者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关因第三者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