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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双方想把房子赠与子女可以不可以?

核心提示:离婚房产分割往往会因为双方的坚持很难处理,不少夫妻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为了避免纠纷会选择将房子赠与自己的子女。那么,离婚房子赠与子女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需不需要公证呢?

离婚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首先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才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依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离婚双方为房屋价值以及归属争执不下时,双方约定将房屋所有权留给子女是解决该问题的一个好的方法。留给子女的房屋应视为子女受赠的个人财产,可由直接抚养人行使管理及使用权。离婚房子赠与子女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物权法规定,房子赠与的,没有过户的,房子还属于原产权人。因此,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还需要过户,才是真正的赠与。

夫妻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行为属于公民间的一种赠与,公民之间赠与房屋属于一种特殊的赠与合同,赠与房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且必须要办理有关的手续后,赠与行为才能为法律确认和保护。私房赠与是将房屋所有权无偿赠给他人的行为,一般发生在亲属朋友之间。依据法律规定,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具体步骤如下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原房地产产权证

(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6. 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网友咨询:我也想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现在有一套住房,想把房子留给孩子,致于

我也想离婚,可是男方不同意,现在有一套住房,想把房子留给孩子,致于孩子跟谁都无所谓,但房子在我名下,我想到孩子结婚时过给孩子,这样起诉离婚可以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财产能一起解决也可以,不解决以后另行起诉。

小编结语:以上即是对夫妻离婚房子赠与子女如何办理的简单解答。对于离婚房子赠与子女的选择其中的风险还是有的,还是需要慎重考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房产  赠与子女  过户  离婚房产分割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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