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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效力如何?办理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核心提示:在现实生活当中,被继承人可能会立有不同形式的遗嘱,而这些不同形式的遗嘱可能在内容上存有差异,甚至是相互冲突。因此,确定这些内容相互矛盾的遗嘱的效力就成为继承法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之一。在遗嘱中,公证遗嘱是比较特殊的一种遗嘱,那么公证遗嘱的效力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又需要注意什么呢?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更多公证遗嘱效力及注意事项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继承法第二十条为确定遗嘱的效力提供了最基本的规则:“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分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由此可见,遗嘱继承具有最高的效力,下面具体来看一下。

一、公证遗嘱的效力

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在法律规定的五种遗嘱方式中效力最高。依照我国《继承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内容如果发生抵触,应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而《继承法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对此进一步明确到:“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这里所确定的判断标准是以被继承人最后的意思表示为准,同时又确立了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地位。

以被继承人最后意思表示为准,此当无异议。因为遗嘱并非合同行为,而是无相对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立遗嘱人通过变更、撤销遗嘱来改变自己的财产处分方式并不受他人限制,也基本上不存在因为遗嘱变更撤销而产生的信赖损害赔偿问题。

《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从这个角度来看,公证活动只是证明相关法律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而并非是赋予其在实体法上的优先地位。继承法为了防止伪造遗嘱,各种形式的遗嘱都确定了效力的判断标准。

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从证据法的角度来说,经过公证的遗嘱只是在证明真实性的过程中要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只需证明经过公证即可推定其真实性,而无需像其他形式的遗嘱那样符合多种判断条件并需经过合法的认定程序。

网友咨询一、公证遗嘱的效力?

某人生前有3个有效的遗嘱,其中第2个是公证遗嘱。他突然死亡,以公证遗嘱为准,还是以最后一个遗嘱为准?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有多个遗嘱时效力的认定

1、公证遗嘱的效力强于其它一切遗嘱;

2、公证遗嘱外的遗嘱以时间最后者为准;

3、口头遗嘱的危急情况消失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网友咨询二、没有公证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父亲和继母是合法夫妻,没有共同的孩子,继母的孩子归男方抚养和我们从没在一起生活过,现在父亲肺癌晚期,想把属于自己的那一半房产留给我和我姐,但公证处不给公证一半房产的遗嘱,父亲想自己立遗嘱,自己手写、再录像拍下来,请问这样的遗嘱生效吗?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只要是符合遗嘱的法定条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出于自愿、书面的、有第三人做见证、具体日期、遗嘱人签字。立遗嘱的过程进行录像更有保障。

二、遗嘱和公正遗嘱的的区别:公正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诉讼时直接作为证据适用;而自书遗嘱诉讼时要经过法庭举证质证,考查它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网友咨询三、公证遗嘱的效力问题

遗嘱的内容涉及房屋的继承.遗嘱的内容一样.时间是同一天.但是,是以房屋所在地区公证处的公证书效力大还是任何的公证处的公证书效力一样呢?有区别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做公证,公证书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优于其他遗嘱形式,如果要取消公证遗嘱,还必须通过公证的方式。2、具体情况到公证处去咨询一下,或打电话咨询公证处,公证处咨询不收费的。

二、办理遗嘱公证的注意事项

1、遗嘱人应向遗嘱行为发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2、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遗嘱人因特殊原因(年老体衰、行动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员可以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3、遗嘱人要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得办理。

4、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5、遗嘱人设立的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如所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是否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

6、立遗嘱人在遗嘱生效前可以变更、撤消遗嘱。

7、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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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通过上文可知,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在所有的遗嘱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高。关于公证遗嘱效力及注意事项的内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公证遗嘱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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