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一方性格粗暴形成离婚的起诉书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LD,女,XXXX年6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满族。
住址:XXXXXXXX区X路2号院3X室 邮编:1000X
联系电话:8XXXX
被告:JG,男,XXXX年8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汉族。
住址:XXXXXXX区X路2号院3X室 邮编:100X
工作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设计部副经理
单位地址:X区X路X号,X大厦1X楼,邮编100X
联系电话:13XXXXXX3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 判决原被告婚生女儿DQ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31.6400万元。
3、 被告返还原告婚前支付的购房款7万元、支付房屋增值补偿金15万元,共计2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认识并开始共同生活,2005年3月22日,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2006年7月原告生育一女,取名DQ。由于婚前原告对被告不够了解,草率结婚,被告婚后行为极其恶劣,婚后双方感情迅速恶化,被告经常在家无事生非,对原告侮辱、谩骂,为生活琐事出口伤人,并恐吓家庭成员。
2006年原告怀孕,原告母亲从DD到北京来照顾原告。一直到原告快要生产,被告对原告不闻不问,连原告生小孩的住院费也不肯给。在原告生完小孩后,被告一年多来从来没有带过小孩。被告对原告及原告母亲态度极其恶劣,多次要求将原告及其母亲逐出居住地,并威胁原告及原告母亲,声称“如果你想死就成全你”,导致家庭关系极度紧张,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形同路人。
被告的种种劣行经原告苦心规劝,一直没有丝毫改变,最近更是变本加厉,长时间的精神折磨导致原告及原告母亲对被告产生极大的恐惧,连晚上睡觉时也要用家具堵住房门。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冷漠无情,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XXX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8年 月 日
小编结语:婚前双方不管交往时间长短,应充分交流与沟通,不要等问题出现在结婚后发现,此时后悔只能通过离婚方式解决,代价已经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