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暖云婚姻帮
婚姻法律
首页 >> 婚姻法律 >> 婚姻文书 > 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一方性格粗暴形成离婚的起诉书怎么写?

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一方性格粗暴形成离婚的起诉书怎么写?

核心提示:多数婚姻在双方结婚前男女双方均有一段时间的相处和恋爱,短则一个月,多则几年,然而不排除有闪婚或了解不够的伴侣,这样的婚姻就较有随机性,如果两人性格合适,虽婚前了解不多,却也照样幸福。而如果运气不好,碰上了性格矛盾或脾气恶劣的一方,婚后才暴露出来,不免令人遗憾。

一、因婚前了解不够,婚后一方性格粗暴形成离婚的起诉书怎么写?

民事起诉状

原告:LD,女,XXXX年6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满族。

住址:XXXXXXXX区X路2号院3X室 邮编:1000X

联系电话:8XXXX

被告:JG,男,XXXX年8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汉族。

住址:XXXXXXX区X路2号院3X室 邮编:100X

工作单位:XXXXXX有限公司 设计部副经理

单位地址:X区X路X号,X大厦1X楼,邮编100X

联系电话:13XXXXXX3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 判决原被告婚生女儿DQ由原告抚养并由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计31.6400万元。

3、 被告返还原告婚前支付的购房款7万元、支付房屋增值补偿金15万元,共计22万元。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05年认识并开始共同生活,2005年3月22日,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2006年7月原告生育一女,取名DQ。由于婚前原告对被告不够了解,草率结婚,被告婚后行为极其恶劣,婚后双方感情迅速恶化,被告经常在家无事生非,对原告侮辱、谩骂,为生活琐事出口伤人,并恐吓家庭成员。

2006年原告怀孕,原告母亲从DD到北京来照顾原告。一直到原告快要生产,被告对原告不闻不问,连原告生小孩的住院费也不肯给。在原告生完小孩后,被告一年多来从来没有带过小孩。被告对原告及原告母亲态度极其恶劣,多次要求将原告及其母亲逐出居住地,并威胁原告及原告母亲,声称“如果你想死就成全你”,导致家庭关系极度紧张,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形同路人。

被告的种种劣行经原告苦心规劝,一直没有丝毫改变,最近更是变本加厉,长时间的精神折磨导致原告及原告母亲对被告产生极大的恐惧,连晚上睡觉时也要用家具堵住房门。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冷漠无情,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已经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此,原告特依法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XXXXX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08年 月 日

小编结语:婚前双方不管交往时间长短,应充分交流与沟通,不要等问题出现在结婚后发现,此时后悔只能通过离婚方式解决,代价已经较大。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离婚起诉  离婚起诉书  婚前了解不够导致离婚  婚姻文书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一键转帖到:

全国优秀婚姻家庭律师(按照帮助人数排序)

更多>>
快速发布法律咨询
4006-188-116 在线客服
  • 服务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立即咨询
  • 订阅号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订阅婚姻宝典

©2008-2017 hunyin163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04136号-1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