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尽管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后果都是无效的,但是二者在法定的情形、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请求权人等方面都有区别。那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呢?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又有什么区别呢?本篇文章会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 真实而成立的婚姻,当事人通过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我国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该婚姻。这里需要注意一个时效问题,受胁迫的一方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一年内提出。此外,胁迫婚姻是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应该无效,但是,考虑到被胁迫一方可能在婚姻,经过一段时间生活,与对方建立了感情,甚至生育了子女,若一律认定为无效,反而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维护当事人权益,所以,法律将撤销权赋予被胁迫方,即被胁迫方可以行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撤销权。
二、什么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是指违背法律所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当事人双方自登记之日起就始终不产生夫妻关系。有下列情形的,其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患有应当暂缓结婚的疾病以及不宜生育的疾病,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施行结扎手术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三、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区别
1、结婚时欠缺的结婚条件不同
可撤销婚姻所欠缺的是婚姻当事人违反“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结婚的禁止性规定,登记结婚时欠缺结婚的实质条件。
2、时效不同
宣告无效婚姻是绝对无效,只要符合宣告无效婚姻的几种情形即无效,不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例外情形:司法实践中主要包括,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结婚,起诉离婚时双方年龄均已在法定婚龄之内。有禁止结婚亲属关系的已生有子女或不能生育的。这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而可撤销婚姻是相对无效,它有时间限制,因时间的经过而消灭。即,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请求人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近亲属的认定,应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网友咨询一:无效婚姻纠纷?
我妹妹是农村的,未婚先孕男方想要孩子,无结婚证只是摆过酒席,09年结婚时,妹妹18岁,她老公20左右,小孩现在3岁-4岁,两个人一直住在男方家,她老公一直不去上班没有收入来源且为了结婚修房子借了不少钱,女方家每个月都给小两口寄生活费,我妹妹期间也出去上班赚生活费,直到2012年下半年两人决定分开。
咨询如下问题:1,这个是无效婚姻?2,分开后孩子由谁承担?3,孩子以后抚养费要怎么办?4,男方现在说不想要孩子让女方给几万块钱以后孩子就归我妹妹(借口是娶我妹妹借钱修房子了)这几万好还欠债,男方可以这样吗?4,那我妹妹有没有可以让男方补偿的?5,这种情况最好怎么处理?
谢谢您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1、他们没有婚姻关系。2、孩子的抚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最终法院会根据谁更有利于孩子的抚养来判决。3、不承担孩子抚养的一方要出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4、不可以。5、没有补偿一说。6、最好诉讼解决。
网友咨询二:如何起诉撤销无效婚姻
林某(女)原来与别的某男生有3子女但没登记结婚,现又与我表弟登记结婚,但登记结婚用的身份证是林某她妹的。
这些情况是婚后才发现的。这些情况是婚后才发现的请问对这种复杂的无效婚姻该如何处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
网友咨询三:自始无效婚姻与重婚
我与一男子自由恋爱,因先孕后登记,所以是我在娘家通过关系办理了结婚证。
但没想虽然使孩子合法婚生,却造成结婚登记审查错误,致使结婚证自始无效。
自1998年登记至去年,我都和该男子一直是合法夫妻,并生育了一对儿女,小女儿没出生时还给大儿子办了独生子女证明。
我从没想过我和该男子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我从没想过我和该男子的婚姻登记是无效的直到今年,因我在外打工,该男子居然背着我和别的女人在他的户籍所在地又办了结婚证!现在我一无所有,我觉得很不公平,我该怎么办?告他重婚会赢吗?孩子的扶养权该如何争取?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和该男子的结婚证是国家颁发,只要国家机关没有撤销之前就是有效的,这个男子再和别人结婚的行为就构成了重婚罪。
对方有婚外遇的行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适合抚养孩子,你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相关知识推荐:
无效婚姻制度是对欠缺婚姻成立条件的婚姻,确认其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制度。那么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婚姻无效的法律后果又是什么呢?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无效婚姻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详情】
无效婚姻,又称违法婚姻,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是指男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证,但他们的结合因违反了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一种婚姻形式。那么无效婚姻的种类及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有哪些?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无效婚姻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详情】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
什么是可撤销婚姻,什么是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有什么区别?很多人对上述问题不是很清楚,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关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无效婚姻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导致婚姻无效主的原因要是因为违反了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有关无效婚姻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关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区别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