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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过户的途径有哪些?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核心提示: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那么,房产继承过户的途径有哪些?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下面由婚姻帮将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一、房产继承过户有哪几种途径

房产一般通过继承公证和继承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

也就是说,房产继承过户有两种途径:

1、继承公证过户;

2、继承诉讼过户。

二、房产继承过户的程序是什么

(一)房产继承公证程序。

联系房产所在地公证处进行预约,所有的继承人均需到场,如果是国外或者外地的继承人无法到场的,公证委托当地亲友代为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一般需要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继承人身份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诉讼继承公证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房产继承诉讼管辖地确定为不动产所在地,即被继承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继承人是多人的,一部分继承人作为原告,另一部分继承作为被告参与诉讼。

房产继承诉讼一般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如果继承人之间对于房产过户没有异议可以形成调解书,如果无法对于房产的继承达成一致的,由法院判决。

网友咨询:继承房产,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

老公继承了他爸爸的遗产,但是他爸爸并没有说这个房子只给他儿子,现在我们要离婚,房子有我的份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后你丈夫已经继承的遗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有一定的份额。

小编结语:从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房产一般通过继承公证和继承诉讼取得继承公证书、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后,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房产继承  房产继承过户途径  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公证办理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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