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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老人立遗嘱应该注意什么?

核心提示: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但是很多人对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并不是很清楚,也不知道订立遗嘱时该注意什么,针对这些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及立遗嘱的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遗嘱继承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遗嘱已经成为处理遗产的主要方式,及时订立完善、合法的遗嘱可以很好地保护老人们的财产处分权,避免遗产纠纷的产生,同时也有利于家庭成员关系的和睦和安定。但一份有效的遗嘱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才可以,下面小编就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

(一)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二)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三)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四)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六)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八)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九)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十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网友咨询一、面的遗赠继承排斥前面的遗嘱继承吗?

后面的遗赠继承排斥前面的遗嘱继承吗?遗赠继承失效后,应该转入法定继承还是该转入前面的遗嘱继承?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在后出具的遗赠继承与遗嘱内有有冲突时以遗赠的内容为准;⒉、遗赠无效后以遗嘱内容为准!

网友咨询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如何处理

我朋友他叔公生前给他立下遗嘱由他继承他叔公的房产,现在他叔公去世了,他该如何处理‘遗嘱继承权公证书’。他叔公还有两个儿子,但是他儿子并未尽到赡养义务。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叔公留给他的遗嘱是他叔公自己书写的,并写明了遗产分配方案、日期及有本人签字的,其效力就受到法律的认可。当然,为了以防万一,你朋友要准备好他叔公生前的一些书信等笔迹资料,避免将来产生纠纷时,无法确定是否是他叔公本人书写。

二、老人立遗嘱的注意事项

第一、要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子女们认为父(母)没有必要交代令人难过的事。其实大可不必这样,这些想法是一种误解。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内容以处理遗产为主,不是所谓的临终遗言。遗嘱既可以在身体健康时立,也可以在临终时立。国外的年轻人、中年人立遗嘱的现象很普遍。近几年,国内年轻人、中年人立遗嘱的现象也渐渐多起来。因此,老人及其子女要改变观念,以平常心态对待立遗嘱。

第二、要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和《继承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生活中,有的子女主动要求老人立遗嘱甚至强迫老人立遗嘱,有的子女还干涉老人遗嘱的内容,甚至为遗嘱的事情闹起家庭纠纷,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是对老人财产权的侵犯。

第三、要及时立遗嘱。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有的老人在身体十分虚弱时、临终时、患有重病时才想起立遗嘱,这个时候会发生意识不清、思维混乱等情况,有时连书写或签名的力气都没有了。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能立遗嘱,立了也可能无效。在现实生活中因怀疑临终所立遗嘱效力而产生家庭纠纷的案例较多。因此,老人应在身体健康、思维清楚时及时立遗嘱,避免子女在自己身后产生纠纷。

第四、注意选择遗嘱的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各种方式有不同的要求,《继承法》有大概的规定。但具体的要求,非法律专业的人士难以完全把握。几种方式有不同的作用和特点。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同时存在多个遗嘱的情况下,公证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遗嘱,老人去世后,它可以直接在房产部门等处生效。而其他形式的遗嘱一般不能直接生效,需要继承人另外举证,使用的程序比较麻烦,还容易产生纠纷。况且公证遗嘱目前的收费标准一般在300元以下,经济实用。

第五、遗嘱内容要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遗嘱内容要避免以下几种错误:处分其他人的财产,例如处分和妻子共有的财产中属于妻子的财产份额;剥夺继承人中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如未成年人、残疾子女等)的继承权;涉及财产之外的事。内容要完善,立遗嘱人和继承人的身份状况、处分的财产情况(如房产坐落门牌、面积等)、订立日期等均要具备。措词不能含糊,避免出现诸如“XX房产留给儿子XX住”等含糊的语言。书写或打印要清楚,不得涂改。

第六、注意遗嘱的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生活中常有这样的事,有的子女在获知老人立遗嘱或遗嘱内容后,由于自己不是遗嘱中的继承人或继承份额较少,找老人或其他兄弟姐妹闹事,使老人被迫多次修改遗嘱,造成老人身心受到很大伤害。因此,老人有必要作好遗嘱保密工作,在适当的时候把遗嘱书交给继承人。

第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第八、要嘱咐继承人及时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老人立遗嘱后,应在适当时机将遗嘱书交给遗嘱中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并嘱咐其及时办理遗产过户手续。遗产中的房产、存款、车辆、股票等都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受遗赠的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人拿到遗产后不能当作万事大吉,还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及时办理财产过户手续,以免继承权受到影响。

网友咨询三、遗嘱继承的几个问题

各位律师好,我有一法律继承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我父母在我年幼时离婚,之后父亲再婚,对方也是离异再婚与前夫育有一女,孩子归男方抚养,而我由我父亲抚养。之后我一直和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可继母一直在婚姻中都很不诚实,她自己的经济问题从来都不和我爸爸公开,甚至怀疑她在外面还购有另外的房产。想请问一下律师,介于此情况,在证实她真有另购房产后,此房产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我父亲有想把他的财产写遗嘱受赠与我,请问需要去公证处公正吗?遗嘱成立以后继母是不是就没有办法继承到我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和房产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是在她和你父亲结婚后购买的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父亲的遗嘱可以去公证,也可以不去,但是如果有两份遗嘱,公证的遗嘱效力要高一些。那样你继母就没有办法继承到你父亲的那部分财产和房产。

小编结语:遗嘱继承看似只是单纯的遗产处理行为,但处理不好会影响家庭成员关系的和睦,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老人可以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来处理自己的遗产。关于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及立遗嘱的注意事项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遗嘱继承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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