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遗嘱是方式最为严格的遗嘱,较之其他的遗嘱方式更能保障遗嘱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一、遗嘱公证如何办理
1、申请
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以及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此外遗嘱人还需提交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2、审查
根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规定,公证处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遗嘱内容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是否完备,文字表述是否准确,签名、制作日期是否齐全;办证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3、出具公证书
通过审查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
公证处对遗嘱公证卷应当列为密卷保存。遗嘱人死亡后,转为普通卷保存。公证遗嘱生效前,遗属卷宗不得对外借阅,公证人员亦不得对外透露遗嘱内容。
二、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什么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2、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网友咨询一、立遗嘱需要公证吗?
我想立自书遗嘱,不知道怎么写才有效,也不知道需要不需要见证人。
婚姻帮律师解答:
自书遗嘱就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来写,不触及宪法大纲的都是有效的。有见证人当然最好,遗嘱的效力也会加强。但是法律效力最强的就是公证遗嘱,如果方便的话可以找人公证,也可以找见证人。
网友咨询二、公证遗嘱签名
公证遗嘱需要几个公证人员签名?
婚姻帮律师解答:
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
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六条规定,遗嘱公证应当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因特殊情况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当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网友咨询三、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房子是爷爷奶奶生前买的,现在奶奶没了。爷爷想立个遗嘱把房子给我父亲(除了父亲还有姑姑和两个大爷)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由于姑姑和大大爷死的比较早,对爷爷的一直没有做到抚养的权利。二大爷已经书面断绝关系不打算继承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这个房子不是爷爷一个人的,你奶奶去世房子的一半属于奶奶的遗产,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奶奶那一半房产应该有爷爷和你父亲还有姑姑两个大爷共同继承。
也就是说房子现在你爷爷占60%,你父亲姑姑及两个大爷各占10%
所以说你爷爷做多只能立遗嘱把自己的份额给你父亲。
具体办理手续,直接去公证处就会给办理。
继承人死的早他们的子女一样可以代位继承,你二大爷的书面断绝关系是无效的,他要不想继承遗产可以出个放弃继承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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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关于遗嘱公证的办理及注意事项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遗嘱公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