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分居2年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
你好,分居2年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要离婚要么协议要么诉讼。
问题解析:
1、什么是分居?
2、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一、什么是分居
(一)分床不分房,法院难认定是分居
多数夫妻感情不和后,由于经济状况的原因或是子女等方面因素,不能分居生活,首先可能是不同床但却在一个房间或是一套房子里共同生活。夫妻常年没有性生活。但如果一方以分居为由提起诉讼离婚时,而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法院一般不予采信。 这种案例徐律师遇到很多,一对老夫妻常年性格不合,分室而居近十年,甚至分灶吃饭,但由于仅一方陈述,而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另一方否认,法院无法认定分居事实。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分居生活,但不一定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婚姻法认定感情破裂必须是因夫妻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同居,如国外求学或是工作搬迁,即使分居两个城市或是两个国家,也依然不属于婚姻法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这种分居事实基础上,还可以提供其他夫妻感情不和的证据,则证明力度加强,可以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更大一些。
(三)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2、一方单方签订的租房合同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较一般的证人证言,证明力更好一些。
二、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吗
夫妻分居满两年并不能自动离婚,夫妻如果想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分居满两年并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而仅是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根据之一,所以分居满两年并不能必然导致离婚的后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人民法院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同时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分居满两年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就应当准予离婚,而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才应准予离婚。因为工作、学习、就医等原因使夫妻两地分居的,不属于“因感情不和分居”。
3、由于生活、工作压力大,夫妻一方有外遇或者各种家庭矛盾等,致使夫妻感情发生某些变化,但夫妻双方暂时认为还没有达到离婚的程度,双方一致同意暂时分开一段时间,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和机会,通常不属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形;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发生变化并产生某些矛盾时,双方通常会对同一个问题产生不一样的看法,并且可能会出现彼此交流沟通不到位,甚至一方拒绝沟通等情形,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分居的,一般属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形;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当男女双方对是否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问题产生分歧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证据进行分析判断。
小编结语:当夫妻双方感情发生变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无和好可能的,双方可就离婚事宜进行协商,自愿协议离婚;确实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