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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该怎么定罪?

核心提示: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罪等问题是近年来国内外刑法学界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那么什么是婚内强奸?婚内强奸该怎么定罪?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解答.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婚内强奸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婚内强奸定罪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在现实生活中,强奸这一严重的刑事行为一旦被揭露,强奸犯往往会受到指责和法律的制裁,但与此同时,大多数人都忽略了婚内强奸行为。目前,婚内强奸行为出现率正快速攀升。那什么是婚内强奸?从法律角度婚内强奸将如何定罪?本文将会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婚内强奸的法律常识。

一、什么是婚内强奸

随着近年来国内对妇女权益保护的不断重视,婚内强奸已逐渐成为了法学界研究的一大热点问题。所谓婚内强奸,一般指在夫妻关系成立与存续期间内,丈夫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违背妻子意愿而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早期社会,妻子在婚姻中既无独立的人格与地位,也毫无任何权利,只是丈夫的生育奴隶、泄欲机器。在性关系上,夫妻是完全不对等的,妻子毫无性权利、性自由可言。因此,即使被丈夫强奸,妻子也无法起诉,只能承受。但是二战后,随着女权主义运动的兴起,女性的自我意识与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开始追求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在婚姻关系方面,女性也不甘心只是丈夫的奴隶与工具,而要转变为婚姻关系中平等的伙伴。在这一过程中,“婚内强奸”作为一个女权主义的问题被提了出来。通过女权主义者几十年来的努力,如今的一些西方主流国家与我国台湾地区等都已通过立法废除了婚内强奸豁免权,肯定了婚内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反观国内,由于受几千年来男尊女卑、夫权主义等封建思想的严重影响,我国对婚姻关系中妻子的性权利和性自由的保护不够重视,学者们对婚内强奸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也争议颇大,主要有全盘否定说、全盘肯定说和折衷说三种观点。持全盘否定说的学者认为婚内强奸行为不构成强奸罪,主要理由是夫妻间有同居的义务。持全盘肯定说的学者认为婚内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主要理由是婚后妇女依然享有性的自主权利。持折衷说的学者有限度地承认婚内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

二、婚内强奸该怎么定罪?

(一)从强奸罪的犯罪要件来看

立法机关未将丈夫排除在犯罪主体之外,也未将丈夫列为特殊的强奸犯主体,即所谓的“婚内强奸主体”。从客体来看,强奸罪客体是指人身权利中特有的性的权利。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妇女的性权利是妇女的一种特有的人身权利。侵犯这种权利,违背了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交行为的权利。

(二)社会危害性

除了分析犯罪要件外,确认一行为构成犯罪的首要依据在于该行为具备了犯罪的本质特征—具有应受刑罚的社会危害性。婚内强奸除了给妻子造成一定的生理损伤外,给妻子造成的心理损伤(如造成性的厌恶与冷淡等)是难以估量的,在那些感情已经破裂毫无爱情可言的婚姻关系中,这种心理损伤将会更为严重。如果一个妻子把性生活作为爱慕的表达方式,而丈夫则出于自私,恶意或其他非正当的原因强迫与其妻发生性行为,那么,丈夫的行为对其妻子所产生的心理损伤与其他强奸行为相比没有本质区别。另外,丈夫杀害妻子,伤害,虐待妻子的,都构成犯罪,为何强奸妻子就不能构成强奸罪?妇女是“半边天”,当她们的性权利遭受丈夫侵犯是,应当为其提供法律的援助,而不能让这种现象成为法律的盲区。

(三)从立法原则看

从立法原则看肯定丈夫强奸妻子构成强奸罪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有人认为,既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也有强奸问题存在,那么只要夫妻关系存在就不应存在强奸问题,因为法无明文不为罪。此说是不妥的。第一,依据该说将会得到一系列谬论,如,《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婚姻存续期间丈夫杀害妻子的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则丈夫杀害妻子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吗?第二,刑法规范是一种普遍性规定,《刑法》根本不可能对其所禁止的每一事项及其具体细节都作出明确规定。

(四)法律要尽量符合自然权利

法律是至高无上的,但自然权利却位于法律之上,法律要尽量符合自然权利。如言论自由,这就是人与生俱来的自然权利,任何对他进行限制的法律都是与自然权利相违背的。不管是女性还是男性的性权利,都是人的本能,是一种自然权利,尤其是女性的性的自然权利更容易受到侵犯。结婚并不能剥夺女性的性的自然权利,妇女仍有权利支配她的性生活(此处仅指婚内。婚外恋是道德问题),所以法律要尽量保护妇女的这种自然权利。

(五)丈夫强奸妻子与理与据

表现:性权利是法律赋予丈夫和自己妻子,妻子和自己的丈夫过性生活的权利,婚外异性无论如何,都无这种权利,性权利不是丈夫的“专利”,而是有法律赋予的。妻子也同样享有愿意或因故不愿意与丈夫过性生活的权利,这是由夫妻双方性权利的平等性决定的。夫妻间正常的性生活只要有一方因故拒绝与对方过性生活,意欲享用性权利一方的自由便受到遏止,其权利便转化为尊重和维护对方性权利不受侵犯的义务;中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因此中国刑法从来就未把丈夫和妻子排除有强奸罪的被告人,被害人之外。如果丈夫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强奸罪与理不通,与法不适。

网友咨询一:强奸未遂如何界定 强奸罪的最高判多少年

强奸未遂如何界定 强奸罪的最高判多少年

婚姻帮律师解答:

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实施强奸犯罪但由于客观的原因未能得逞。强奸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14岁以下的幼女的从重处罚。有其他加重情节的,最高可判死刑。

网友咨询二:强奸与猥亵的界定

强奸未遂与猥亵的界定

婚姻帮律师解答:

您好,强奸未遂是指由强奸的意识,但是没有实行成功。而猥亵主观要件:有猥亵的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这是二者最为主要的区别。

网友咨询三: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婚内强奸

请问丈夫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用强迫手段与我发生性关系,算不算强奸?我可不可以告他?

婚姻帮律师解答:

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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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中国刑法规定的强奸罪旨在保护妇女的性权利不受侵犯,因此中国刑法从来就未把丈夫和妻子排除有强奸罪的被告人,被害人之外。如果丈夫以暴力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行为,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不定强奸罪与理不通,与法不适。有关婚内强奸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关婚内强奸定罪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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