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书要交到经常居住的地方法院起诉吗?都需要什么,交起诉书的过程是怎样的,需要多久。
婚姻帮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一般在被告所在地起诉,二人户籍在一块的可以在当地起诉,准备双方的户籍资料、结婚证及起诉状就可以去法院立案,立案时为防止不测的风险,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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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离婚怎么选择管辖法院
1、诉讼法院的管辖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5、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涉外离婚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二、异地户口诉讼离婚去哪个法院?
在离婚诉讼中,有以下几种情况,由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若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
说法: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小编结语: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