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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需要具备什么条件?遗嘱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核心提示:现实中,因争遗产而大打出手或对簿公堂的现象时有发生,但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却可以减少类似的纠纷。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老人要订立遗嘱,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更为谨慎的是有的老人为了更加保险,会对所立的遗嘱进行公证,那么遗嘱公证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由婚姻帮为您详细介绍,更多遗嘱订立和公证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遗嘱不是遗言,事实上遗嘱是《继承法》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内容以处理遗产为主,不是所谓的临终遗言。老人如果要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而且在进行遗嘱公证时也有一些注意事项,下面让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立遗嘱需要具备的条件

公民有权立遗嘱,但这种权利并不是毫无限制的。因为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方法,关系到继承人能否取得继承权。因此,法律规定:立遗嘱人立遗嘱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

第一.立遗嘱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11条。第13条的规定以及<继承法>第22条规定,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为年满十八岁且精神正常。神智清楚的人,只有他们才有权立遗嘱。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第二.遗嘱内容不是违反国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

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要继承份额

第三.遗嘱尾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在受他人威胁。迫或欺骗情况下所立的遗嘱,以及他人伪造。篡改的遗嘱,一律无效。

第四.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遗嘱只有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1、遗嘱公证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遗嘱是遗嘱人处分自己财产和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国务院《公证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申请。如果委托别人代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但申请公证证明委托、声明书、收养子女、遗嘱、签名印鉴的,不得委托别人代理,当事人确有困难时,公证员可到当事人所在地办理公证事务。

2、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立遗嘱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要求立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同时,法律强调的是立遗嘱时当事人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在立遗嘱后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该遗嘱仍然有效;相反,如果立遗嘱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之后恢复行为能力,所立遗嘱亦无效。

3、遗嘱的内容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37条第4项规定,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公证处才能出具公证书,可见,我国司法机关确立了审查遗嘱内容的要求,也就是说公证人员在办理遗嘱公证的时候,不仅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遗嘱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形式符合要求,还要审查遗嘱内容是否合法,财产是否确为其所有。

4、遗嘱的形式应该合法

《遗嘱公证细则》第18条规定,公证遗嘱采用打印形式。遗嘱人根据遗嘱原稿核对后,应当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遗嘱人不会签名或者签名有困难的,可以盖章方式代替在申请表、笔录和遗嘱上的签名;遗嘱人既不能签字又无印章的,应当以按手印方式代替签名或者盖章。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公证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以按手印代替签名或者盖章的,公证人员应当提取遗嘱人全部的指纹存档。

网友咨询一、遗嘱公证

只有安置房屋领取单可以做遗嘱公证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如果没有房产证公证处是不给公证的,但可以自书遗嘱或代书遗嘱。

网友咨询二、老人被儿子骗去公证处办理了房产遗嘱公证。

老人被儿子骗去公证处办理了房产遗嘱公证。(房产全部给儿子)老人的房本户口本在儿子手里不肯交给老人。现在老人反悔想修改遗嘱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公证遗嘱只能用公证遗嘱推翻,所以现在老人可以再去做一份公证遗嘱推翻之前的一份。

网友咨询三、遗嘱公证手续

请问遗嘱公证要哪些手续?

婚姻帮律师解答: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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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有效的遗嘱要求:立遗嘱人立遗嘱必须具备具有行为能力;是真实的意思表示;不是违反国家法律,公共利益和社会主义道德准则和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四个条件。关于遗嘱订立要件和公证的相关内容就介绍这里,更多遗嘱订立和公证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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