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咨询:离婚有一套房子价值80万,但是房贷还有20万,两个该孩子我不要,离婚我还
离婚有一套房子价值80万,但是房贷还有20万,两个该孩子我不要,离婚我还能分多少?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财产一人一半,但是你需要负担两个孩子的抚养费。虽然现在能分到一半,但是以后每个月都要负担孩子抚养费。
【相关婚姻法律知识推荐】:婚前购买,离婚时未还完房贷的房产如何分?
一、首先把握三点。
1.此类房产实际是个人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混合体,完全视为一方个人婚前财产或者完全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都是不对的。
2.不论是用谁的名义和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或者用谁名下的银行卡偿还的银行贷款(还月供),也不论偿还月供的时间长短,更不论婚后谁有收入谁没收入或者谁的收入多谁的收入少,只要曾在结婚后有过归还银行房贷的行为,法院一般就会认定婚后的房贷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
3.如果夫妻双方有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后财产协议)约定了上述房产的归属,或者如果双方离婚时能够就上述房产如何分割达成协议,则法院判决首先会尊重夫妻双方的约定。因此,下文是指夫妻双方没有或者无法达成约定时,法院分割房产的方法。
二、法院会如何分割。
1.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婚前购房的一方(即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一方)。
2.没有还完的银行房贷由得到房子的一方负责偿还,对方不再负担房贷。
3.婚后偿还的房贷总额及该款项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由得房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补偿数额一般是婚后偿还房贷总额及该总额所对应的房产增值额的一半(具体计算方法比较复杂,可以结合具体情况提前咨询律师)。
三、上述法院对房贷房的分割方式只是原则上的,不是唯一的和绝对的。
小编结语: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并登记在一方的名下,这种情况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仍归一方个人所有;但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钱,不论实际是用一个人的收入,还是双方共同的收入,都属于自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还贷,所以这部分钱在双方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房屋在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有可能升值,房屋的升值部分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