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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屋产权怎么过户?继承房屋产权步骤是什么?

核心提示:我们知道,继承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继承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那在司法实践中,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你整理推荐了有关继承房屋产权怎么过户,继承房屋产权步骤的相关内容。更多继承房屋产权过户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一、过户的前提:

1、属于继承的合法遗产。

2、有共同继承人的,继承人对共有财产应签订分割协议,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产生效力。

二、房屋继承登记步骤

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的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前,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房屋权属人立有遗嘱的,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原件、继承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即可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网友咨询一:房屋共有人可以在另一共有人死亡后直接将房屋过户在自己名下吗?

李女士和父亲去年购买了本市一套二手房,并办理了贷款手续。预售合同上写的是李女士和父亲的名字。今年年初,李女士父亲不幸因病去世了。最近开发商通知李女士去收楼。李女士想把产证直接办到自己名下。但因父亲生前未留有遗嘱,不知该如何操作?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规定,无论死者生前有无订立遗嘱,必须通过办理相应的继承权公证才能去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李女士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持继承权公证书会同开发商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变更房屋的权利人,交纳相应税费,领取房地产权证。

网友咨询二:出卖继承房产应先登记吗?

我父母因病先后离世,并在老家留下房屋若干。根据父母的遗嘱,这些房屋皆由我继承,我姐姐对此也无异议。由于我现已在宁波城区安家立业,不大可能再回老家生活,因此我打算将这些房屋出售。请问,出售继承所得的房屋是否一定要先登记到我名下?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虽然已经继承了你父母亲名下的房产,但你如果打算出售该房产,则必须先登记到你自己的名下。

依照我国《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同时,该法第31条还规定:依照本法第28条至第30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因此,你在继承了父母的房产后,从继承开始的那一刻起,你就已经取得了该房产的所有权。但如果你在继承之后要进行类似出售、赠与,或者设定相应的抵押等处分行为时,则必须依法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登记。只有将该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后,你才能进行相关的处分,否则依法不发生物权转移的效力。

网友咨询三:父亲死亡,未出世的胎儿与财产继承无关?

黄先生婚前就拥有市中心的商品房一套。去年年中,黄先生在外地突遭车祸死亡,生前没有留有遗嘱,黄先生妻子正怀有胎儿。在进行继承权公证时,黄先生妻子坚持要为肚里的孩子争取份额,而黄先生的父母认为未出世的胎儿与财产继承无关。

婚姻帮律师解答:

黄先生的遗产原则上应当分为4份,即黄先生妻子、黄先生的父、母各一份,预留一份给胎儿。由于应留份制度是以推定胎儿活体出生为前提的。在胎儿出生时,可能存在以下三种情形,导致不同的权利分配形态:1、胎儿为活体,则该应留份属于该婴儿,由黄先生妻子监护保管;2、胎儿为死体,则原预留份失去意义,应依法定继承制度处理,即以黄先生为被继承人,以黄先生妻子、黄先生父、母为继承人,再分配这一原预留份;3、胎儿出生为活体,但是立即又死去的,则该预留份已经转化为该婴儿的财产,依法定继承制度:被继承人为此婴儿,继承人为其母亲一人。

小编结语:房地产继承作为房地产产权转移方式的一种,被广泛使用。但是不少人在申请办理的时候都还不太了解房地产继承操作方法,造成申办的过程中产生不少的麻烦继承房屋产权怎么过户,继承房屋产权步骤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房产过户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继承房屋产权过户      继承房屋产权过户的条件        继承房屋产权过户的步骤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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