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情侣分手时,分手一方会向提出分手的一方索要“分手费”或“青春损失费”,但是“分手费”和“青春损失费”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因此,提起“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的主张并不被法律认可。近年,又出现一个新名词——“空床费”,指的是夫妻一方因对方长期夜不归宿,而主张的精神抚慰金。那么,法律认可“空床费”吗?
“空床费”的约定是一种“忠诚协议”。
我国《合同法》规定,对婚姻、抚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空床费”的约定其实质是夫妻间的一种“忠诚协议”,并不是对婚姻关系的变更或解除,只是对违背忠诚原则的过错方的惩罚性约定。这种约定,并未干涉结婚或离婚自由,只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自我约束,同意为自己的不忠行为接受经济惩罚的自愿行为。只要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合法权益,那就是有效的契约。双方应遵守自己的约定,并兑现因违反约定而甘愿接受惩罚的承诺和保证。我国《合同法》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权,双方约定的内容不违背法律规定,就应该严格遵照履行。
夫妻间的“忠诚协议”也不是游离于法律规定之外的道德协议,而是法律明确强调必需遵守的原则。
“忠诚协议”不是处分婚姻关系,而是对违反忠诚原则一方的经济惩罚。《婚姻法》第五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所以,“忠诚协议”属于法律强制规定的最起码的自我约束。《婚姻法》第46条对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了法定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保障无过错方主张权益。重婚和同居,是“不忠诚”最典型、最常见的表现形式。由此可见,《婚姻法》第四条的忠诚原则,不是道德宣言,而是法律义务。网恋、婚外情等只属于法律原则须遵守,但无明文规定不受罚的情形。法律不排除当事人以契约形式实现自治的权力,不否定自我约束的强制力。现行合同法完全可以规范和管理这种契约行为,保障契约的切实履行。如果认为该协议无效,则违背了“法无禁止即可为”之基本原则。
《婚姻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属法律规定的夫妻间的基本义务,该协议是婚姻法中抽象的夫妻忠实义务的具体化,订立该协议是原、被告自愿约定的,且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也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属于合法有效的民事协议。
【案情摘要】
王某与尹某1990年结婚,2000年尹某以工作忙为由不经常回家居住,王某产生怀疑。双方约定如尹某晚上十二点至凌晨七时不回家居住,每一小时支付100元“空床费”。事后因尹某经常不回家居住,尹某总计向王某出具了“空床费”4000元的欠条。后双方发生争议,尹某将王某打伤,王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除了主张将共同财产判决王某所有外,并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还要求支付精神损失2万元和“空床费”4000元。
【法院处理】
一审法院认为“空床费”属于精神损害赔偿范畴,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尹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元。王某不服上诉,二审改判尹某支付精神抚慰金2000元,补偿费4000元及医疗费,其他维持原判。
【最高法院民一庭意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涉及财产问题的协议,经审查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应认定有效。离婚时一方主张按照协议履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不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没有实行分别财产制的情形下,对该主张不予支持。
网友咨询一:我要起诉父亲应该赔偿母亲空床费
父亲住监狱14年一直是我的 母亲抚养我和弟弟成人,现在父亲回到 家里还不到2年就想和 我妈离婚,我只是想问一下;;父亲 离家的14年能补偿我妈的 空床费吗,请律师帮忙解答
婚姻帮律师解答:
法律没有此项规定,你的要求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
网友咨询二:妻子向丈夫收空床费合法吗?
夫妻俩同在一个城市,但丈夫长期不回家夜不归宿,也不离婚,妻子可以向丈夫收空床费吗?空床费合法吗?该怎样收取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向法院提出离婚,一定时期自动生效,若不离,可提出陪尝.
网友咨询三:空床费
从2003年7月以来,丈夫熊**开始时不时地不回家。一天晚上,丈夫又一次夜不归宿,夫妻俩再次发生不 愉快。丈夫开玩笑地说要支付“空床费”给妻子,于是两人商量后协议约定:丈夫如果在凌晨零时至清晨7时 夜不归宿,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
2003年7月3日,丈夫熊**因夜不归宿给妻子打了第一张欠条,半个月后丈夫支付了第一次“空床费” 700元。后来,熊**开始打欠条,刘*手中至今还握着五张“空床费”欠条,共有4000多元。再后来,丈夫 不回家的时候更多了,既不给“空床费”,又不打欠条。
2004年3月份,刘*以丈夫有外遇为由向重庆市**区法院起诉,请求离婚的同时,还请求兑现承诺支付“空床费”4000多元。 此案又是一个夫妻之间的协议是否有效的问题. 问法律人用法律条文谈谈你对空床费的协议的看法吧。你说法院会如何判决?? 协议约定:丈夫如果在凌晨零时至清晨7时 夜不归宿,按照每小时100元的标准支付“空床费”给妻子。 这个约定合法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仅仅以"空床费"要求离婚时多分财产没有法律依据,如果通过"空床"进而能证明爱人对婚姻有过错而要求多分财产是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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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法院对于“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恋爱关系结束后一方索要的补偿费一般都不予支持。但是,“空床费”作为夫妻对婚内财产的自愿约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前提下,空床费有法律效力吗?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空床费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空床费”这个词,所谓空床费,也就是指夫妻一方因对方长期夜不归宿,而主张的一种精神抚慰金。但是法律中就空床费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空床费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关空床费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