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一是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二是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事实婚姻。针对这两种情况,对已经形成的事实婚姻要有限制、有条件地予以承认。那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是构成事实婚姻的呢?国家是否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对此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本文将会给大家详细介绍事实婚姻的构成要件与相关法律规定。
一、事实婚姻成立的三个构成要件
(1)以夫妻名义
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
(2)公开同居生活
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
(3)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
二、国家承认事实婚姻吗
既然事实婚姻是普遍存在于过去农村地区,那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否还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么?
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过去人们采用摆酒席的办法代替登记领证,那现在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何认定,法律应该回应实践的需要。
1、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网友咨询一:同居二年多属于事实婚姻吗?
我们同居二年多了,没有我们自己的孩子,现在,我们属于事实婚姻吗?如果,我想退出,期间我买的东西可以分割吗?谢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事实婚姻是指双方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事实。但是不受婚姻法的保护,对于财产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参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处理。你想退出,可以分割相应的财产。
网友咨询二:这样算不算事实婚姻,怎样解除?
我们于2000年7月同居,并于次年10月生下一女,没有领取结婚证,现在因对方不信任导致经常争吵,想解除关系,怎么办?想问问:1。
我们这算不算事实婚姻?2。我们这算不算事实婚姻?2如果是事实婚姻,如何解除,财产如何分配,小孩归我?
婚姻帮律师解答:
1、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 2、孩子抚养协商不成的,法院将按: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20-30%支付孩子抚养费。
网友咨询三: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现签订了离婚协议,是否已经算离婚?
85年就在一起生活的事实婚姻,有一个儿子25岁,现在男方放弃所有财产,净身出户,双方签订了协议离婚,那是否就是离婚了?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男方再婚,是否会构成重婚罪?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如果在现行婚姻法生效之前,双方的关系就已经能构成事实婚姻要件(以夫妻名义同居等),则司法实践中双方的婚姻一般会被认定为有效;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则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签订离婚协议后,双方不再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则男方再婚并不构成重婚。
事实婚姻的法律解释
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定在司法实践中是一个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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