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主张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对于共有房产需要析产,即析出被继承人名下房产份额,然后再继承。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的,先按照遗嘱或者遗赠办理;遗嘱或者遗赠无效或者未处理部分房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所需资料:
申请人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必须具备以下资料:
1、继承公证书或继承法律文书;
2、继承人身份证证明;(核验原件)
(1)本地:身份证复印件;
(2)外地: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办理房屋继承产权过户程序:
1、申请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领取继承公证书;
2、申请人到房地产测绘所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结果;
3、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继承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后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
房产过户费用
办理房产证的依据是现持有房产证是否满5年,如果未满5年,都要征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税费如下,但是赠予过户不收取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1、调档费:150元(存量房)或80元(房改房)
2、评估费:评估价的0.5%
3、契税:评估价的0.75%(面积在120?以上按3%征收)
4、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 (存量房)
建筑面积×1.5元/? (房改房)
5、印花税: 评估价的1‰ + 5元
6、申请:80元
7、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0.5%(房改房)
8、土地增值税:评估价的1%
网友咨询一:兄弟姐妹口头约定,我赡养父母我继承房产,现在他们反悔了怎么办?
我和兄弟姐妹曾口头约定由我照看老人的日常生活,在老人退休金的基础上承担全部赡养费,同时约定老人的房产由该我来继承。但是没有让老人订立遗嘱。今年老人过世后其他几名子女反悔要分房。这种情况该如何判定呢?
婚姻帮律师解答:
《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上述四种情况可经人民法院认定丧失继承权,而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丧失继承权,那么即便有遗嘱将财产留给该继承人继承,对于该遗嘱内容也是无效的,并且其代为继承人也不能取得继承权。
网友咨询二:继承父母房产真的需要前妻的同意吗?
我父母都去世了,4个姐姐放弃继承,并办理了公证,把父母留下的房子给了我,可我到房产局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却被告知要我前妻来签字放弃继承权,继承父母房产真的需要前妻的同意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需同时适用《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这里面牵扯两个法律关系,首先是牛先生因为继承获得了房屋所有权,同时牛先生前妻,因为婚姻关系而取得了法定共有的权利。但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继承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由于牛先生的父亲死亡时牛先生与前妻并未离婚,且牛先生的父亲没有留有遗嘱指定为个人财产,故其前妻虽然不具有继承权,但因牛先生继承该房屋而取得了法定共有的权利,因此可以享有相应的所有权份额。所以房产局要求牛先生前妻明确的是共有份额的权利而不是继承的权利。
网友咨询三:房产继承是否必须要立遗嘱?
父母两人的房产,父亲已经去世,就我一个子女。母亲是否必须写遗嘱并经公证,在母亲百年之后我才能继承?想咨询一下,有没有必要?
婚姻帮律师解答: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如果你母亲过世后,只有你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写不写遗嘱,都只有你一个人继承。先让你母亲办放弃继承你父亲的财产的公证,再办理赠与公证,即可将房产过户给你。(这个叫生前过户)或者,由你母亲百年之后,根据你母亲遗嘱中约定的财产均归你一个人继承,或没有遗嘱的,则法定继承,通过继承公证,予以办理房产继承过户。(这个叫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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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房产继承过户在非交易性房产过户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但是房产继承过户确实非常让人头疼的,许多办理继承过户的人员这时候就会不明白自己该去哪儿办理,该交哪些费用。继承房产怎么过户,继承房产有哪些费用?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继承房产过户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