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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核心提示:当代,越来越多人选择了离婚,而离婚案件涉及到的财产分割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事项。财产的分割还包含了夫妻的共同债务,这关系到夫妻双方共同清偿还是个人清偿的问题。那么,夫妻双方的债务中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如何认定。婚姻帮为您推荐本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随着经济的发展,夫妻为了各自或共同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理财、负债消费等活动,负债现象十分普遍,夫妻债务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夫妻离婚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协商一致就可以平分;而对于债务,只需承担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个人债务是一方私下所欠借款,不属于用于夫妻和家庭生活的共同债务,因而应由个人清偿。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在夫妻之间与债权人利益之间寻找一种符合公平正义的平衡点。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一点上,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即: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从以下标准进行判断:(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3)是夫妻之间是否有约定,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约定,即使不具备以上的两个条件,同样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2、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的认定。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包括双方共同从事工商业或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购买生产资料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在这些生产、经营活动中欠缴的税款等。这里的共同经营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由此可见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从事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因其经营收入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或已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共同经营所负债务缘于夫妻共同经营费用的不足,故不论债务最初由谁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生债务是因夫妻共同经营所致,则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只问其用途,而不究其形式。

3、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的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抚养子女、赡养父母是父母和子女应尽的义务。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有抚养与赡养义务,兄、姐与弟、妹之间互有扶养义务。

网友咨询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田某与刘娜系夫妻,2013年11月11日田某与朋友外出,酒后驾驶朋友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法院判决赔偿受害人林某56万余元,在执行阶段,林某申请某区法院查封了田某名下的一套房产,该房产共有人为刘娜。某区法院为了拍卖此套房屋,在执行阶段以该债务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应为共同债务为由追加了刘娜为共同被执行人,后刘娜对此执行裁定书不服提出复议。刘娜是否为共同债务人?该案应当如何执行?

婚姻帮律师解答:

田某因交通事故侵权发生的债务应是个人债务。具体到本案,田某发生交通事故是因为个人酒后借用他人机动车外出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并非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刘娜当时并不知情也不在现场,因此该债务属于田某的个人债务。如果本案中事故车辆是双方营运车辆,收入也用于夫妻共同家庭生活,那么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了。在执行过程中,因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不能确定田某权属份额的情况下,林某作为债权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代为提起析产诉讼,确定田某享有份额后才可拍卖。

网友咨询二:信用卡卡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卡友杜先生一直对老婆郑女士老是上网买东西不满意,是标准的“剁手族”,他表示,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给她还卡债的,每次还完她都表示下次不再乱买东西了,可是下个月依然是资不抵债。不全额还款的情况下,银行会收取循环利息,现在利滚利的利息已经很高了,杜先生很是头疼。

近日,杜先生又因为琐事和郑女士吵了起来,一气之下就想要离婚,可是郑女士表示,离婚可以,但是自己的信用卡卡债要两个共同承担还款。

杜先生觉得郑女士的信用卡大部分都是买的衣服、化妆品等个人用品,应该自己承担,可是郑女士却表示,自己的信用卡除了购买了自己衣服外,还买过家电和家具,应该共同承担。

婚姻帮律师解答: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果是结婚前夫妻双方所负担的各自债务,应该算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独立承担,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债务,并且与债务人约定的,也以个人债务处理,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对外承担的债务,没有明确属于个人债务,都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夫妻双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对外承担的债务,而婚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郑女士的信用卡透支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同时她的信用卡支出确实也承担了一部分家庭生活花销,因此,郑女士的信用卡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杜先生具有共同偿还的义务。

网友咨询三:计生罚款能否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我与丈夫已育有一子,2011年又因计划外超生一女孩,受到计生委按规定给予3万元的罚款处罚。已交1万元,尚有2万元至今未交,现我与丈夫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请问计生罚款能否作为我们夫妻共同债务分割?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第16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你们夫妻二人受到处罚,是夫妻双方共同不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违法行为的结果,不是某一方的责任。罚款计算的依据,法规也明确规定为双方各自收入之和或双方的共同收入。在计生行政处罚中,受处罚的相对人是夫妻双方,罚款缴纳的义务人自然也应是夫妻双方。只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罚款义务的履行是以夫妻的共有财产或共同收入作为对象。因此,在你们离婚的时候,对于你们双方未履行完的2万元计生罚款,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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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要对夫妻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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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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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纠纷和夫妻财产纠纷是夫妻双方最具争议的两个方面。夫妻可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也可约定债务各自承担。那么,本文为你详细介绍下:什么叫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更多详情】

小编结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如何承担债务,更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实现。更多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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