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在共同生活的时候难免会产生一定的债务,夫妻一方借的钱,离婚怎么处理,谁来还是不少夫妻关注的话题。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自己偿还,另一方自愿偿还的除外。同时,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夫妻个人债务并不是由结婚前后所决定的,如,即使是婚后一方的赌债,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付债务。从实践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 维持夫妻共同生活,如支付家庭生活日常开支,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等所负的债务;
2. 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夫妻双方共同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
5.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从事个体经营或承包经营所付的债务,实际上由夫妻共同经营或其盈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6.婚前债务用于婚后生活的,如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付债务等;
7.因双方共同生活所付其他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办法:
1、《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 方向另一方追讨。
2、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
3、离婚时(后),男女双方对原夫妻共同债务各应负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当债权人主张权利时,原夫妻双方都不能以离婚时双方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者法院判决的承担比例拒绝对债务的牵连责任。当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即享有向对方的追债权。这样可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全部实现。适用连带责任处理夫妻共同债务。
4、男女平等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在财产关系中表现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管理、经营、使用的权利,分割财产时有平等分割的权利,对共同债务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
二、什么是夫妻个人债务,离婚时,夫妻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价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7条的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抚养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措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的处理办法:
对于夫妻单独所负的债务,应由本人以个人财产清偿,如果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偿还的,也可以说服他方代为偿还,但必须以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务。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确实用于维持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属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第三人不知道约定,仍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才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对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债权人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网友咨询一: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陈某某与杨某系夫妻,两人于2013年12月18日协议离婚。2013年12月1日,陈某某因经营装饰店向高某借款12万元,并向高某出具借条,该借条载明:“今因开张经营装饰店,陈某某个人向高某借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月息2分。今欠人陈某某,2013年12月1日。”陈某某装饰店于2014年1月1日开张营业。2014年3月12日,高某持借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陈某某及杨某共同偿还欠款12万元及利息,杨某辩称,其对该借款并不知情,且借条上注有“个人”字样,借条也只有陈某某一人签名,此借款系个人债务,应由陈某某一人承担偿还责任。
婚姻帮律师解答:
本案中,虽然该借款发生于婚姻存续期内,但杨某对陈某某借款并不知情,且其与陈某某于2013年12月18日协议离婚,陈某某装饰店于2014年1月1日开张营业,离婚时尚未经营,收入也尚未用于共同生活,因此此借款应为个人债务,由陈某某个人偿还。
网友咨询二: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怎么还?
2008年6月,吴某因为家中需要买房子,向朋友周某借款20000元,并且立下借据。去年12月,吴某和妻子郑某因感情不和经过法院判决离婚了。在法院的这份判决书中,认定这20000元的债务属于吴某和郑某的共同债务,但是因为吴某没有生活来源,郑某有固定收入,所以判决这份债务由郑某来偿还给周某。
今年4月,吴某的朋友周某得知了吴某和妻子离婚的消息,向他索要此款,但是吴某让周某去找自己的前妻郑某要。“他每次都和我说,法院已经这么判了,你就应该找她要去,和我已经没有关系。前段时间,我已经到法院起诉。但是,我想知道这笔钱是他欠我的,是不是我应该找他要?"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周某的疑问,记者咨询了通辽市科尔沁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志杰律师。王志杰律师告诉记者:法院在处理吴某、郑某离婚案的判决书中,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由郑某偿还的决定是针对吴某、郑某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债务的分配所作出的处理,对吴某和郑某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欠周某的20000元是吴某和郑某夫妻两个人的共同债务的性质还是没有改变。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不应该是由一方承担的,而应该连带承担偿还义务。任何一方都有义务就全部共同债务先行清偿,不能未经债权人同意而改变责任的清偿方式。因此债权人周某有权向吴某和郑某中的任何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其债务。当然,吴某在偿还债务后,依法享有向郑某的追偿权。
网友咨询三:离婚后,夫妻债务如何处理?
你好律师,情况是这样,因男方好赌,把家里所有东西都全部输光了,在外面又欠下很多高利贷,人也跑了。我们有两个孩子,都已满十八周岁,现在我准备和他离婚,法院会让我偿还他欠下的高利贷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夫妻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包括赌博、吸毒所负的债务等,属于个人债务。本案中,男方因为赌博在外欠下的高利贷,就属于其个人债务,离婚时女方不需要偿还。
二、但如果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女方就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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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在解决离婚夫妻债务怎么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哪些债务是夫妻的个人债务,需个人偿还。哪些是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更多离婚夫妻债务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