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金是给予遭受工伤职工的一种补偿金,那工伤赔偿金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所说的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工伤赔偿金在离婚的时候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呢?下面我们通过一则具体的案例来看一下。
工伤赔偿金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工伤职工获得的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伤残者妻子要求将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要求与法律相悖,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案例分析
2001年王某与元某结婚,结婚后王某在煤矿工作,月工资4500余元。2009年,王某因在煤矿受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获得工伤赔偿金22万元,这笔22万元由王某妻子元某代为保管,部分用于了家庭生活开支。2012年8月,王某与元某因感情不和,元某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并提出将22万元工伤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王某则认为工伤赔偿金是其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那么工伤赔偿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①一方的婚前财产;②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因此,王某因工伤获得的22万元工伤赔偿金是身体意外伤残而获得的赔偿费,具有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应归伤残者王某本人所有,必须“专款专赔”,他人不得截留、分享,王某妻子要求将22万元列残疾赔偿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的要求与法律相悖,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金是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情况下工伤赔偿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网友咨询一:
男方离婚后,因工伤死亡,女方是否可再次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并获得南方和孩子的工伤死亡赔偿金。注:离婚后孩子跟男方,女方之后未尽一点抚养责任,并未再次看孩子一眼。孩子今年6周岁,有爷爷奶奶。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获得孩子抚养权,无权参与分配死亡赔偿金。但可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代为管理孩子的财产份额。
网友咨询二:
婚前我给妻子打工,按月发工资。后来出了工伤,把我骨盆双侧甩折,一侧轻,一侧重。养伤期间和妻子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年后结婚,婚前对我没有坐任何赔偿,结婚一年半,妻子提出离婚,我的伤还没好,而且还落下了残疾。请问,我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我们没有闹矛盾。如果离婚后我还可以提出工伤赔偿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首先会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判决: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另外,工伤赔偿已经过了诉讼时效。
网友咨询三:
我在起诉离婚期间,丈夫在工厂上班因工伤住院至其死亡,请问我与孩子有权得到赔偿款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只要法院还没判离那么你们就还是夫妻关系,你依然可以享受到获得赔偿的权利。
小编结语:通过上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应该清楚了工伤赔偿金是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希望婚姻帮的这篇工伤赔偿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