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离婚来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也成为了逃避债务中普遍的问题。一方为了逃避之前双方夫妻的债务,竟不惜采取离婚的手段。当然,法律的法眼肯定不会容忍这种逃避行为。既然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它肯定有它的含义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允许任何卑劣手段与之违抗。夫妻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理应双方共同承担,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离婚后一方逃避共同债务,主要指离婚后一方对婚姻存续期间的法定或约定共同债务拒不承担责任或采取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方式间接逃避债务承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第47条只对“离婚时”发生侵害财产和伪造债务的违法行为处理进行了规定,但对离婚后一方逃避共同债务侵犯配偶一方利益的行为如何处理未有规定。此处共同债务既包括已经生效法律文书或协议确定的共同债务,也应包括未予确定(如未予处理或遗漏)的共同债务。对该类逃避行为如何处理,影响夫妻利益与第三人交易安全。
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应考虑以下两个标准:
1、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
2、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即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视为共词债务。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网友咨询:打官司输了对方办理假离婚进行财产转移该怎么办?
我和被告因房产纠纷打了三年半的官司,可被告在这期间确把房子产权转移到他假离婚妻子身上,这算不算转移财产?法院是否就不能执行他的房子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能不能执行房产不好确定,但其把房产全部转到其妻子身上并离婚以逃避债务是不可能得逞的。你甚至可以把其妻子申请作为被执行人一并执行(前提是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通过对婚姻法内容的理解,也就是说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须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及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再有,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无效。表面上协议离婚,掩盖逃债的非法目的,属无效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第2款也明确规定:“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财产分割约定,其约定无效。”
网友咨询:
江某和曹某结婚后向亲友借钱开了一家服装店,起初服装店的生意还算红火,但由于当地路段改造,交通不便,客流量明显减少,经营时间不长小店还未盈利就面临着关门,还欠下近10万元的债务,瞬间成为了夫妻两人巨大的生活负担。
一天,江某从一朋友口中得知可以通过假离婚的方式逃避债务,便心生一计。回家后即向曹某提出两人可以先行离婚,待债主不再追讨后再秘密结婚。曹某一听说可逃避债务竟然应允。于是两人协议离婚,双方约定江某本人的所有财产均归妻子曹某所有,由于两人对外债务都是以江某的名义所欠,故债主向江某催讨欠款时,江某便以无财产为由拖欠。认真了解之下,亲友们才发现原来江某所有的财产已经全部转移至其妻子名下,亲友遂找到曹某要求其还债。曹某却以自己不明了江某与他人债务为由拒绝,并声称自己已同江某离婚,其所有债务都与自己无关。请问,江某和曹某通过离婚来逃债,其亲友该怎么办?
婚姻帮律师解答:
江某和曹某夫妻的离婚显然是借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合法,协议也无效。对于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负的债务,《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财产不够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3条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从该案的情况看,无论服装商店是江某和曹某夫妻共同经营还是由江某个人经营,商店都是江某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服装商店产生的债务也应是江某夫妻的共同债务,离婚时,理应用服装商店内的财物及江某夫妻的其它共同财产偿还所欠亲友的债务。而江某夫妻离婚时却协议由江个人偿还,显然是一种恶意串通借离婚逃避债务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据此,其亲友完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法院会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男方出示的自己单方签名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女方共同偿还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好,需要看这笔债务是否主要用于夫妻日常生产生活,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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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借以离婚逃避夫妻债务的手段根本是不合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权威不容许侵犯。受害当事人应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关于一方逃避夫妻债务的问题就讲述到这里,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离婚债务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