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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案例]法定继承顺序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核心提示: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的。从这点上说,法定继承具有以身份关系为基础的特点。那么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规定的呢?相关案例法官是怎样裁判的呢?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法定继承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法定继承顺序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配偶、父母。另外,丧偶的夫或妻对岳父母或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那在法定继承顺序中除了第一继承人之外其他继承人又是如何分配的呢?本篇文章将会为大家详细介绍有关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的法律规定。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指财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排列次序。法定继承开始时,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必须按照继承法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我国《继承法》第10条中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相关案例:

【基本案情】

被继承人关甲于1977年与前妻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儿关丙。2009年3月19日,关甲与前妻离婚,后未再婚。2009年8月28日至9月30日,关甲因患多发性脑梗塞入院治疗,后又因患糖尿病住院治疗,两次住院治疗均是其妹妹关乙护理。关甲出院后仍然行动不便,一直是关乙为其送饭、洗刷、搀扶走路散步等进行日常照料。

2012年1月5日,被继承人关甲死亡,名下遗有私产房屋一处。关丙诉请继承该房屋

【案件焦点】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或其他人能否参与继承。

【法律分析】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关丙作为关甲唯一的女儿,也是关甲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关丙应享有独自继承关甲全部遗产的权利,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关乙是无权继承的,但因关丙对被继承人的赡养扶助义务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导致其继承权受到一定的限制。

《继承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关丙在其父关甲两次患病住院期间不仅不关心照料,还几次到医院进行恶语攻击;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不闻不问。关丙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从常理看,其有赡养扶助父亲的能力和条件,但却不尽赡养扶助的义务。其行为违反了子女的赡养扶助父母的法定义务,也违背了中华民族尊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对其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予以少分,对此法院酌情分配给其60%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本案中关乙作为妹妹虽不是关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在关甲患病期间,对其悉心照料,抚养较多,故法院酌情分给关乙40%的遗产份额。

网友咨询一:遗产继承可以隔代吗?

我父母过世留下一套住房,没有立遗嘱,房产证户主是我的父亲,由我们兄妹4人继承,各继承4分之一,但我在没有和哥哥姐姐协商下私自把我的4分之一写给了我的孩子,但不是遗嘱,也没有公证,我听说在我没有过世的情况下孩子不能继承我父母的遗产,我哥哥姐姐说没有隔代继承的说法(因为我还在世)我写的这个证明无效,请问是不是无效?是不是我过世了孩子才能继承我的份额?

婚姻帮律师解答:

你父母已经去世了,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依照法定继承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也就是你们兄妹几个平分,既然继承已经开始了,说明你已经合法拥有了你应继承的财产,那么此时该财产就属于你所有,你可以任意处分。也就是说可以把它给你儿子,这跟隔代继承是两个概念。再说也没有隔代继承这个说法

网友咨询二:有公证过的遗嘱,将来继承房产需要交税吗?

母亲已经过世,父亲名下有一套房产,有子女二人,但是房子当时是儿子全资买的。现在万一父亲过世,房子怎么继承。是事先写公证的遗嘱好呢,还是怎么好。税收上有什么区别?

婚姻帮律师解答:

1、遗产继承,公证的遗嘱效力更好。但也不是说一定要公证遗嘱。 2、继承是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我国目前没有遗产税,不需要缴税。

网友咨询三:第一顺位继承人三人都在世是否平分遗产?

请问如一男子名下有一房产,去世后妻子、女儿和父亲三人是否都可继承遗产?该房产是否由三人均分?

婚姻帮律师解答:

关键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享有该房屋的一半 ,另一半房屋, 由三人均分

小编结语: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相对于遗嘱继承而言的,语源自罗马法的successio ab intesta,亦即非遗嘱继承。有关法定继承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关法定继承顺序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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