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并未出现在具体的法律条文之中,但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前夫妻双方可以在财产协议中明确约定购房款的来源及房屋归属问题,以及购房后的按揭还款事宜。婚前财产公证不仅让父母吃了定心丸,也使今后的财产分割更简而易行。如今,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已不再是年轻人的时尚,更多的老年家长、再婚者也开始接受这一新事物。婚前财产公证的人群开始朝着多样化的方向发展——老人比孩子开放、再婚者比初婚者前卫、女性比男性主动。
案例:薛先生是某通讯公司职员,婚前他与未婚妻以男方的名义贷款买了房,并商定婚后共同还款。正准备办喜事时,双方家长竟不约而同地提出来让他们去做财产公证。薛先生表示,既然父母希望他们如此,他和妻子出于对父母的尊重和孝顺,马上去办了公证手续。薛先生认为做婚前财产公证其实是对婚姻双方道德上的约束,两个人之间最重要的还是彼此信任。
婚前财产协议怎样写?
要想公证做的好,就要先立好协议。那婚前财产协议怎样写呢?
1、明确婚前财产的范围。婚前财产一般是指男女双方婚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包括私有房产、存款、家具、电器、有价证券(股票、债券等)、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以及个人所有的股份、生产资料等等。当事人不应该将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列入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范畴,如有的当事人要求将父母名下的房产或公有住房等作为约定内容这是不妥当的。
2、男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公平合理,并且当事人双方必须完全自愿。如一方被胁迫而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是无效协议。
3、双方不得恶意串通,订立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不得损害第三人或者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如果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协议损害了第三人、集体和国家的利益,该协议属于无效协议,公证处不会公证,法院也不会支持双方的要求。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公证吗?
很多人认为,婚前财产协议需要公证,如果不公证协议就不能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我国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规定对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做公证。也就是说只要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协议的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那么,只要双方就婚前财产的归属基于自愿的原则达成了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无论是否做了公证,均具有法律效力。只是,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在证明力上更高。
一般来说,比较容易举证的财产,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比较难举证的财产,需要婚前财产公证。像不动产,如房子、汽车等,因为实行登记制度、产权明确,就不需要婚前财产公证。而产权随时处于变动的动产,像存款、股票、字画、玉器、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为避免离婚时无法说明白,需要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协议生效要件
1、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2、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协议的签订具有很大的意义,它可以为解决以后发生的财产纠纷提供很大的便利。
网友咨询:
我和女友婚前06年签订了一份《婚前协议》,里面含有关于购房双方出资的内容,但是过了一年07年后我家出全款购买了新房(有发票和银行记录),并于08买房后结婚,现在我们要离婚,她拿出该协议,要求分割房产,请问分割房产的要求是否合理?
婚姻帮律师解答:
根据您的叙述,虽然婚前协议中明确了你们双方之间关于购房的出资问题,但是,实际的购房款全部是您家出的,而且这个房子是在你们结婚前购买的,因此,这个房子应该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至于,婚前的协议关于购房这一项的约定是无效的,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小编结语:婚前财产协议可以合法有效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日后因为财产分割的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关于婚前财产协议怎么写以及生效的要件就介绍到这了,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能有所帮助。更多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