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因此,涉外婚姻诉讼离婚的必须要有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
涉外离婚起诉书
原告:XXX,女 ,中国国籍,汉族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住址:成都市金牛区某巷
被告:英文名,男,美国国籍,XXXX年XX月XX日出生,护照号:,暂住美国洛杉矶。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被告系美国籍。我与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在成都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川(XXXX)外结字第XXXX号。婚后因双方一直分居,感情逐渐破裂。我与被告对离婚协商多次,被告也同意离婚,被告并已出具同意离婚的意见和授权中国律师处理离婚事宜。现我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请法院按双方一致的离婚意见予以判决离婚。
此致
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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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涉外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以上就是涉外离婚起诉书的范本,希望婚姻帮提供这篇文章能够帮到您,更多离婚起诉书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