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二、继承人一方不同意分割财产怎么办
协商不成可以用以下途径解决:
1、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条的规定,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因此,有关当事人之间因继承发生纠纷后,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相关案例:
肖xx律师受王某某女士的委托,状告其母亲及兄长,要求分割父亲遗留下的房产。
王女士诉称:父母有两处商品房及五间店面房,父亲去世后,房产被母亲和哥哥居住和出租收益,我们要求对房产依法进行分割,并要求分割母亲所得的租金。
母亲辩称:丈夫生病期间,女儿没有尽到责任。房产是我和丈夫多年奋斗的共有财产,子女没有份额。
王女士哥哥辩称:我同意母亲的意见,我确实居住了其中一套住房,但房子不是我的。 经查明原告的父母共生有一女一男,现均已成年,独立生活,1991年三原告的父亲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镇上建了五间店面房,1995年因旧城改造,政府将位于县城内的两套商品房安置给原告父母。后原告父亲生病住院,母亲与女儿为家庭琐事产生矛盾。2011年7月原告的父亲去世后,原告的母亲及弟弟各居住于其中的一套商品房内,五间店面房由原告母亲以其名义出租,租金亦由其母亲收取。2011年底,王女士提出要求分割房产,母亲不同意。故向法院起诉。
肖xx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继承权,本案中女儿均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且其父亲生前未立下遗嘱对财产进行处理,被告未能举证证明其完全享有上述财产,故应按法定继承进行处理。后经承办法官召集双方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了调解意见:
1、五间店面房中的三间归母亲所有,女儿和儿子各分得其余两间中的半间,由双方各自到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2、母亲和儿子各分得一套住房,儿子一次性补贴女儿每人8000元。
3、母亲返还给子女每人2500元的租金。
网友咨询一:遗产房产分割
兄弟7人,如何分父母的遗产?5人同意将房屋判给老大,2人同意将房产判给老二。现房屋由老二出租,老大认为该房市值400万,老二认为值100万,因属农村房屋无法评估,但是老大愿意出钱补偿对方,法官会如何判决??????????????????急
婚姻帮律师解答:
1、首先判断房屋是否属于老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并且老人都已经不在,可以由你们所有子女继承每人继承七分之一; 2、至于房屋归属问题可以协商解决,由取得房屋的一方向其他方支付相应的款项,具体数额协商不成可以以评估为准;
小编结语: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有关房产继承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有房产继承分割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