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暴力需要什么证据
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
2、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重要证据。出警记录能够证明报案的方式、案由、出警时间、处理结果等内容。询问笔录反映的内容较出警记录更为全面,一般情况下能记录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家庭暴力的起因、程度以及处理结果等等。对于公安就关的出警记录在代理律师去调取的情况下,公安机关能够提供,但对于询问笔录,公安机关(派出所)往往以涉及当事人隐私或者作为公安机关的内部材料不对外出具为由拒绝提供,律师可以申请法院的调查令进行调查或者直接申请法院进行调取、收集。
3、证人证言。家庭暴力的发生,除双方当事人外,其子女和邻居出具的证言也是认定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有力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证人出庭需要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申请。证人证言一定要客观反映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需要证人亲自到庭接受法官的询问和对方的质证。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进行劝阻、调解,
4、视听资料。视听资料属于间接证据的一种,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为了达到同一证明目的,需要有其他证据进行佐证。该部分证据主要指双方的聊天记录、对方承认家庭暴力的录音、伤害情况的录像等等。
5、书面证据。加害人在诉讼前出于愧疚、维持婚姻关系等原因向受害方出具的《悔过书》、《保证书》等可以作为书面证据直接向法院提交。受害一方经过心理咨询或者治疗的,该机构出具的诊断建议或诊断结果也可以作为认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鉴定机构关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可以与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相互印证,以证明其实施伤害的程度。医院的病历与照片也能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
二、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
根据对子女有利的角度,家庭暴力离婚孩子抚养权一般判给非过错方。同时,男方和女方离婚时争取孩子抚养权,法律有如下规定:
(一)、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1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扶养义务的。
3男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收入的。
7男女双方均无时间照看孩子,离婚后孩子主要由一方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照看的,该方父母的意见与身体状况,文化程度对争取抚养权也起着重要作用。
(二)、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般而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判决给女方抚养。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款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举出男方的生活环境不好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或者即使抚养孩子了也会对孩子的未来产生不利的影响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岁以上还可以自己主张跟谁。
网友咨询:家庭暴力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唐山的詹女士说,她结婚1年多了,丈夫脾气不好,经常对她大打出手,詹女士也多次请来双方亲朋好友劝导丈夫,还请居委会、派出所出面给丈夫施加压力,但丈夫不动于衷,依然经常打她。詹女士想问,她如果向丈夫提出离婚的化需要什么证据?
婚姻帮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且调解无效”,实施家庭暴力是人民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情形,所以,詹女士提出离婚诉讼,首先要提供发生家庭暴力的证据,报警记录、当地居委会的证明、知情人的证言等都可以。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詹女士还需要提供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例如房产证、存折、有价证券等。
小编结语: 家庭暴力让很多人都感到恐惧,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更多是女性,但也有男性。家庭暴力带来的不仅有肉体上的伤害,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会产生诸如家庭暴力需要什么证据,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的问题。希望本文在这方面可以帮到您。家庭暴力需要什么证据?家暴离婚孩子判给谁?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家庭暴力孩子抚养权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