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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子女抚养权应该归谁?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更多子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二、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一)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除非母方有下列情形: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如癌症),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指对子女有遗弃、虐待行为),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3. 因其他原因(如母方被判刑、被劳教、有严重残疾、母方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母亲品行不端如有赌博、吸毒、乱搞两性关系等恶习的),子女确无法随母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离婚怎么判孩子?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但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6条有明确规定;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主要指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情况;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其他子女指另一方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一方离婚后再婚困难的,可以作为优先因素加以考虑;

6.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协助照顾(外)孙子女;

5-6不是法定的优先抚养子女的情况。

(三)离婚怎么判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离婚怎么判孩子?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总的来说,离婚怎么判孩子?法院在判决孩子抚养权时主要考虑这么几个因素:一是孩子的年龄;二是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三是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四是孩子的意愿(指年龄稍大且能进行意思表示的孩子);五是孩子的生活习惯;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等,但总的原则在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某方是否利于孩子未来的成长。如果案情比较复杂,或者双方都想独自抚养孩子,那么这个时候如果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的介入,并献计献策的话,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会显得更有把握。毕竟,离婚怎么判孩子?离婚孩子抚养权的争夺有时候更像一场战争,一旦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诉讼技巧,光靠个人热情、一厢情愿是远远不够的。

二、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子女的抚养一般遵循下述原则: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父亲又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或者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可随父亲生活。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法院可以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条件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法院会考虑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育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许。

网友咨询:小孩抚养权的纠纷

我小孩都·8岁了,我在小孩2岁就离婚了,在这期间男方一直不准我探视小孩,在7月初我将男方诉诸法院要求变更抚养权,经法院的调解,抚养权归我,但对方说,有本事来抢小孩散,小孩的户口薄也不给,出生证明也不给,说怕我将小孩的姓改成女方的姓,我能改小孩的姓嘛。我该怎样做?

婚姻帮律师解答:

既然是法院调节的,那应该制作了调解书,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可以拿调解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子女未成年时修改姓氏需要经过另外一方的同意,成年后拥有法律保护的姓名权,改名的话任何人不得干涉。

小编结语:很多夫妻离婚的时候,都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了协议,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标准。但是正式离婚之后,尤其是另组家庭之后,常常会因为抚养问题再起波澜。为了防止这些情况的出现,最好双方签订一份协议,避免纠纷的发生。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以上知识仅供参考,如有婚姻法律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获得更有针对性的建议。您可以 在线咨询律师  文章关键词:  子女抚养权      怎么确定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子女抚养 我有婚姻法律问题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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