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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养子不赡养可否撤销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对抚恤金能分配吗?

核心提示:“抚恤”,从字面意思理解,我认为应当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安抚体恤。从抚恤金的政策的初衷来看,是对死者家属尤其是需要死者供养的亲属的一种安抚慰藉,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安慰和支持,是死者家属不可剥夺的权利,应当由继承人平均分配。那么遗赠抚养协议对抚恤金能分配吗?就遗赠抚养协议来说可不可以撤销呢?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遗赠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遗赠抚养协议撤销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

 养子不赡养可否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张老汉的老伴于2006年去世,无儿无女,张老汉独自一人生活。有一个侄子刘某,张老汉与他签订一份协议,将房产赠给刘某,同时约定刘某承担赡养义务,直至张老汉去世为止,然后张老汉将该房产办理赠与手续给了他。但是,从今年开始,刘某拒绝赡养张老汉,而且占用了该处房产,通过协商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请问张老汉该怎么办?

【法律评析】

张老汉与刘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刘某作为扶养人不履行义务,张老汉作为遗赠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该《继承法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所以张老汉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返还房屋。

【法律提示】

老人们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晚年是一种比较正确的做法。但是有时候受赠人拿了房子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拒绝赡养,这个时候老人可以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对抚恤金能分配吗

“抚恤”,从字面意思理解,我认为应当是一种精神层面的安抚体恤。从抚恤金的政策的初衷来看,是对死者家属尤其是需要死者供养的亲属的一种安抚慰藉,更多的是一种精神安慰和支持,是死者家属不可剥夺的权利,应当由继承人平均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对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列举,最后一项是兜底条款 :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文意解释的角度来说,遗产应为被继承人死亡时的既得利益或者说存在利益,对于因为社会福利政策所将要获得的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因此,对于遗嘱继承而言,被继承人不应就抚恤金做出分配,但遗赠扶养协议是否同遗嘱一样,不能就抚恤金问题做出分配呢?笔者认为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约定抚恤金归扶养人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赠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此从法律规定不难看出,遗赠扶养协议对于遗嘱来说具有优先适用性,通常情况下是,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时,被继承人才会与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果没有法定继承人,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被扶养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受受遗赠的权利,抚恤金自然可以在协议中一并处理。如果有法定继承人,因其不尽赡养义务才导致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故笔者认为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约定抚恤金归扶养人所有。

网友咨询一:我的邻居一位老人有三位子女但是都不在身边,老人又是

我的邻居一位老人有三位子女但是都不在身边,老人又是离婚多年一直独居,所以是我一直在照顾老人,我和老人是非亲非故的关系。现在老人想和我签署一分遗赠扶养协议,请问您,老人有子女,但是在老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和我签署这份遗赠扶养协议吗?老人没有房产只有钱,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老人过世之后,银行里老人名下的所有钱都是受遗赠人的了?还是签署遗赠扶养协议的时遗赠人直接就写上过世后遗赠给被遗赠人多少钱呢?谢谢您!

婚姻帮律师解答:

可以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建议在协议里面写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

相关案例:

案情介绍:

李先生的老伴于2003年去世后,李先生独自一人生活,没有儿女。有一个外甥赵某,李先生与他签订一份协议,将房产赠给赵某,同时约定赵某承担赡养义务,直至李先生去世为止,然后李先生将该房产办理赠与手续给了他。但是,从2012年开始,赵某拒绝赡养李先生,而且占用了该处房产,协商不成,李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赵某返还房屋。

法院审理后认为:

李先生与赵某签订的是遗赠扶养协议。赵某作为扶养人不履行义务,李先生作为遗赠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的规定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该《继承法意见》第56条规定,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者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最后,李先生要求赵某返还房屋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律师提醒:

老人们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来保障自己的晚年是一种比较正确的做法。但是有时候受赠人拿了房子之后就翻脸不认人了,拒绝赡养,这个时候老人可以撤销遗赠扶养协议。

小编结语:不是只要签署了遗赠抚养协议就一定会得到财产,要在这期间尽到赡养义务才可以。有关遗赠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遗赠抚养协议撤销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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