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王某与刘某相识。刘某先后收取王某给付的彩礼两万七千元后,双方于2011年12月31日登记结婚,当天王某又给付刘某彩礼三千元。随后的婚礼上双方发生矛盾。双方未共同生活。2012年3月,王某以未建立夫妻感情、双方未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要求与刘某离婚并返还彩礼。2011年12月11日,王某为付彩礼借款一万元,未还,且王某有导致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的疾病,种种原因造成王某生活困难。
二、审理结果
法院认为,王某与刘某领取结婚证后在婚礼上发生矛盾,双方未共同生活,且双方均同意离婚。根据婚姻自由原则,法院准许双方离婚。 因婚前王某给付刘某彩礼数目较大,其中一万元为借款,同时王某有导致其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的疾病,这些情况确实导致王某生活困难。且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所以本案同时符合彩礼返还的第二种和第三种情形,法院遂判令刘某返还王某彩礼三万元。
三、分析意见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送给女方的财物。婚前给付彩礼的做法在我国还很普遍,在广大农村地区尤是如此。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彩礼金额有上升趋势,形式也趋多样化。若男女双方在给付彩礼后感情破裂,关于已给付的彩礼可能会发生纠纷。北京法院近年来审理了很多关于彩礼纠纷的案件。彩礼风俗中的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有关彩礼返还的纠纷可以在离婚案件中一并解决,当事人也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 为案由在离婚后单独起诉要求返还彩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解释(二)》第十条体现了对彩礼习俗的认可和指引,对彩礼利益关系给予了有力的调整。
第一,给付彩礼后,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男方在婚前给付女方彩礼,其形式是一般赠与,实质上是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附条件的财物赠与。双方既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在法律上双方就没有结婚,发生赠与的基础关系就不存在,受赠人即负有返还赠与物的义务。所以在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
在现实中,存在男女双方举行婚礼并共同生活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形。因为现在的婚姻法不认可事实婚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相当于男女双方之间不存在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同意结束同居关系的情况下,如果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按照法律规定,女方也应当返还。但是对于在双方共同生活中花掉的彩礼礼金部分,可以不予返还。所以准备结婚的男男女女都应当明白,只有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缔结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婚姻关系。在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女方获得的彩礼利益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否则男方可根据法律规定要回彩礼。
第二,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该情形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确未共同生活”。这种共同生活应当是的共同居住的正常夫妻的生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情形意味着双方仅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没有夫妻感情。只办理结婚登记而没有共同生活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但不是事实上的夫妻。在双方离婚的情况下,如果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现实的尊重。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法院也解决过很多这样的纠纷。
第三,给付彩礼后,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又离婚,若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使弱者得到应有的保护一直是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之一。生活困难的界定可以参照《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生活困难是实实在在的困难,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已经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要求返还彩礼的给付人负有证明“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责任。如果不能证明这一点,法院将无法支持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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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帮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从上述规定来看,双方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并同居生活的,只有给付礼彩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才符合法定的返还彩礼条件,离婚诉讼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才能得到支持。
小编结语:现在的婚姻,彩礼有时成为男女双方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想想看,如果你已经结婚了,那么你的结婚彩礼是多少呢?当年为了娶媳妇给娘家多少的彩礼呢?回过头再看看现在已逐步步入婚姻殿堂的80后孩子们,为了能娶上媳妇,他们又得支付多少的彩礼呢?千万别把彩礼当作是衡量婚姻的重要砝码,彩礼,并不能代表爱你有多深,结婚彩礼的多少也不会让你的婚姻比裸婚更牢固。但是在现代社会,没有面包的婚姻也是不可想象的。无论如何,抓住属于你的爱情步入婚姻殿堂,每一天平静过上有一点喜悦的生活,也许这就足够了。关于离婚彩礼返还的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希望婚姻帮的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相关彩礼纠纷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