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公证对离婚协议书有约束的作用,认为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了,但实际上目前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办理完毕离婚手续后方可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即使协议书经过公证处公证,也是不能生效的。公证协议的好处,可能在日后法院审理案件中,给法官更大的参考倾向。
一、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
如果是协议离婚涉及到房产问题的,比如离婚后需要过户的,有必要去公证,因为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如果对方不配合,你可以直接拿着公证了的离婚协议直接去房管部门办理,无需对方配合。如果担心对方在办理了离婚之后,在财产交接时对方不配合或者想反悔,也可以办理离婚公证。
网友咨询:问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我老公婚内出轨,一年多,最后一次是在我出差期间在我的家里被女方的老公堵了。他承认出轨的事实,我们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孩子监护权归他,房子和车子的产权归我,他同意过户到我的名下。但要求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暂时不办理正式离婚手续,一旦我有一点不满意马上正式离婚。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即使房车的产权都在我名下了,是不是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我想作为我个人的财产是否需要进行公证。期待老师答疑解惑,万分感谢!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所有或者共同共有、部分共有,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你可以和你的老公签一份财产协议,明确约定房子、车子归你,如果你还不放心,你可以到公证处对此协议进行公证。
二、离婚协议书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5、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如何办理离婚协议公证?
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具体的程序是:
1、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意思表示。
2、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协议内容。
(1)询问离婚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离婚,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2)审查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未成年子女是否作了妥善安排
(3)宣传法律,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意见。
(4)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5)询问双方当事人对探视权的约定。
3、出具离婚协议的公证书
离婚协议公证的流程:
公证机关在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及行为能力,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是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到场;然后审查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查明签订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最后审查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经过公证机构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会向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公证书。
另外还请大家注意的是离婚协议公证并不能代替离婚登记。有效的离婚证明只有两种,诉讼离婚的判决书和协议离婚发放的离婚证。而离婚协议公证的生效是以当事人双方离婚为前提的,因此其应从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离婚协议公证是不能代替离婚登记的。
网友咨询: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能否重新约定?
我和我前夫离婚时,当时为了他贷款方便,我们拟定了一份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我们共有的一栋房产归他所有,并将该份协议去公证处公证了,但回来后我们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协议中写明了公证的目的,并约定该房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并且居住权归我。离婚后,我一直在该处房产居住,现在我前夫拿着公证书说房子是他的,让我搬走,并把我告上法庭了,请问,我们公证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虽然你和你前夫离婚时双方签订了财产分割协议,约定房屋归他所有,并且经过公证处公证,但之后你们在补充协议中对共有财产进行了重新分割,补充协议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该是有效的,该份协议足以推翻公证的内容,你前夫依据公证书的内容要求你搬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小编结语: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正,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更多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公证的相关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