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骗婚”的婚姻效力如何
关于婚姻的效力我国《婚姻法》只存在三种形式,即有效、无效、可撤销。关于有效的婚姻在此不做陈述,仅就无效和可撤销的婚姻作出解答。我国《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无效婚姻的情形,即(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关于可撤销的婚姻,《婚姻法》第十一条这样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纵观法律规定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下都不包含“骗婚”的法定事由,所以“骗婚”的婚姻效力是有效的。
二、骗婚的定义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为无效婚姻。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中,骗婚人与被骗人的婚姻关系并非无效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了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所谓胁迫婚姻,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显然,骗婚关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可撤销的婚姻。
可见,根据现行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骗婚既不属于婚姻法中的无效婚姻,也不属于婚姻法中的可撤销婚姻,因此,只能属于婚姻法中的合法婚姻。不过,这种定性有悖于常理。
三、婚姻法中骗婚的处理
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对因不同形态的婚姻发生的纠纷规定了不同的处理制度,即无效婚姻的宣告制度、胁迫婚姻的可撤销制度、合法婚姻的离婚制度。
基于骗婚是合法婚姻的定性,在现行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处理,只能通过离婚的途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准予当事人离婚的条件,即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经调解无效,才准予离婚。从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可以看出,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
若被骗人要求返回财产的诉讼请求又如何适用法律。根据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在以下情形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制度: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骗婚,前两项已是既成事实,被骗人若不能为“因给付导致自己生活困难”举证,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就得不到支持。这显然有失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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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结婚不久,她己外出,提出离婚,分居两年会离婚,此情况属骗婚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夫妻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一是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二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以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形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自由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作出协商,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对离婚协议作出公证。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需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只有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才会判决准予离婚。在诉讼实践中,如果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超过两年的,则法院一般会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准予离婚。
以上就是对“什么是自动离婚”“自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怎么能自动离婚”的解答。总之,法律上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夫妻是无法自动离婚的。很多人误认为分居就可以自动离婚,这是对法律的误解。夫妻只能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离婚问题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尤其是证据的搜集对离婚结果有巨大影响。
小编结语:“骗婚”我们大家都不陌生,行骗者依据国家合法的婚姻登记程序,或以婚姻为诱饵的形式,来诈取他人的财物,这种行为称为骗婚。但是骗婚的婚姻效力如何?骗婚怎么处理呢?希望读者能从本文中找寻到解决方法。骗婚的婚姻效力如何?骗婚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关于骗婚是否有效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