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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核心提示:遗产继承一般都是亲子之间带有血缘关系的人,那么如何是被收养的继子女应该怎么办呢?他们可以继承继父母们的财产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继承纠纷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继承纠纷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继子女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一、继子女取得继承权的条件。

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 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 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 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 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法》

第二十三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据此,养子女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亦因其被收养而消灭,养子女不得要求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相关案例:

案情简介:被继承人张某和王某某于1976年1月28日结婚,两人均为再婚,张某与前妻育有二个子女,即二被告,离婚时均判决由其前妻抚养,张某与王某某结婚时,二子女均已成年,与王某某未形成扶养关系。王某某与前夫领养一子,即原告。张某与王某某在1993年12月30日根据房改政策购得住房一套,1994年4月7日张某在合肥市公证处办理了遗嘱公证,将该房屋属于其本人的部分全部留给王某某所有,张某于2003年8月19日去世。

1995年12月25日原告出资购买了其养母王某某位于市区某套房改房并居住至今,王某某于2012年4月8日因病去世。

原、被告因继承纠纷诉至法院,余峻律师接受原告委托代理此案,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养子、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本案中,原告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二被告因与王某某不具有扶养关系,不属于王某某的继承人,因被告父亲已立有公证遗嘱,指定王某某为其财产继承人,王某某去世后其继承的财产及其本人财产应由原告继承,但张某在立遗嘱时,他们购买的房改房只获得70%的产权,另有30%的产权在立遗嘱后才获得,所以该套房有30%的份额适用法定继承,但这3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15%属于王某某所有,剩余的15%才是遗产,应由王某某、原告、二被告法定继承,后经法院调解,原告将二被告应继承的份额出资购买,以及其少量的金额取得遗产的全部产权。

本案提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遗产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属于夫妻另一半的财产份额区分开,剩余的一半才能作为遗产继承。

网友咨询一:子女继承父母财产如何分配?

几年前我的妈妈因得了不治之症去世了,我一直跟着爸爸生活,可是前不久爸爸又找了一个打算结婚了,但是继母对我一点都不好,因为她有自己的孩子。有几次都吵了起来要我滚出这个家,我知道她什么意思,我想继承我妈妈的那份财产,请问父母的财产如何分配?

婚姻帮律师解答:

法定继承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法定继承人一般应当平均分配遗产。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依您说的情况,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其父母、妻子、女儿、儿子五人。对于遗产一般平均分配,法定继承人各分配1/5的比例,你们也可以协商确定分配比例。

小编结语: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 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有关继承纠纷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继承纠纷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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