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五个:
一是保护自然人私有财产继承权原则。我国《宪法》规定,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继承权,这是我国继承法的立法依据,也同时决定了我国继承法的立法宗旨和首要任务就是保护自然人的私有财产继承权。继承法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内容、变动等事项,起到确权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护权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二是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自然人无论男女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继承法第9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这是宪法中男女平等原则在继承法中的体现。
三是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该原则是指将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义务的情况以及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遗留债务的清偿情况与继承人是否享有继承权以及如何行使继承权相结合,使继承人的继承权与其承担的义务相一致。这一原则在我国继承法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2)继承法根据继父母于女间、继兄弟姐妹之间是否有共同生活的基础,相互之间是否存在抚养关系来确定彼此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
(3)在分割遗产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者尽了主要义务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而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但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则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对死者生前扶养较多的,可适当分得遗产。
(4)接受遗产的继承人,在接受遗产的范围内负有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税款和其他债务的义务,放弃继承的可不负清偿责任。
四是养老育幼原则。养老育幼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也是家庭的一项重要职能。它既是一项道德的要求,也是我国继承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继承法中的“特留份”制度、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照顾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
五是互谅互让、协商处理遗产的原则。《继承法》第15条对此做了规定。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在遗产处理的过程中能相互体谅、谦让,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公平合理地分割遗产,实现物尽其用与家庭和睦的目标。
离婚后继子女继承权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因此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
一、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像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若继子女其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经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其生父、生母再婚后,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继子女也就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
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替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1条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的规定,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养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就享有代位继承权。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司法解释》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即与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同时对继父母和生父母都享有继承权。
网友咨询一:继承法
我父母在我7岁时已经离异了,现在我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但是由于我和丈夫在6年的婚姻生活中有些摩擦,导致我有了想立遗嘱的想法,据我现有的了解,我如果有意外身亡或是因病去世,我名下的财产因有我的丈夫,儿子,和我的父母共同继承,但是这其中的分配比例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最近我有了一些想法,我希望我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归属我母亲所有,我想问的是,我和我丈夫结婚这些年中的共同财产中我的那一部分是否也可以由我的母亲来继承,还有我和我丈夫现在住的那间房屋是他们父母单位分配的,但是户口和产权上都只有我丈夫的名字,这个是否也能算是我们在婚姻期内的共有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所说的房屋在你丈夫的名下,如果该房屋是在你们婚后取得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你只能处分属于你的那一份,所立遗嘱不能剥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你的父亲是否就属于这种情况?你的儿子是否已成年? 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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