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以下费用:
1、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税款;
2、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协助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由劳动者负担的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判代扣劳动者应该负担的抚养费。
不付子女抚养费 企业可以代扣。非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营者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在无正当理由和没有经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不全部支付劳动者工资。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克扣工资。所谓克扣工资,是指在正常条件下,劳动者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单位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了生产任务,而企业却未能足额支付给劳动者规定的工资报酬或借故不全部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属于非法行为。但是子女抚养费企业可以代扣。
第一, 按照《婚姻法》第35条规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财产纠纷,负有义务的一方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自己应负的经济义务。对拒不执行者,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二, 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15条的规定,企业可以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数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
【案例】
吴某是某出租汽车公司的司机,三年前与妻子离异,法院把2岁的女儿判给了女方,吴某每月应付给女方100元子女抚养费,数额约合其工资的15%。一年前女方再婚,吴某以女方再婚为由不再按月支付抚养费,女方向法院申诉。法院判定由吴某的公司强制从其工资中每月扣除100元,支付女方抚养女儿的费用。吴某对公司扣除自己工资不满,认为这是公司干涉个人私事,克扣工资,要求公司补发所扣工资,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吴某的要求合理合法吗?首先要明确什么是克扣工资。所谓克扣工资,是指在正常条件下,劳动者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在单位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了生产任务,而企业却未能足额支付给劳动者规定的工资报酬或借故不全部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属于非法行为。
非法扣除劳动者工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经营者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在无正当理由和没有经劳动者同意的前提下,不全部支付劳动者工资。而本案的情况并非如此。
【相关法规】
第一,按照《婚姻法》第35条规定,由于婚姻案件引起的财产纠纷,负有义务的一方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时,他方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其履行自己应负的经济义务。对拒不执行者,有关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因此,出租汽车公司扣除吴某的工资正是协助执行法院的裁定,是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是完全合法的。
第二,按照劳动部颁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15条的规定,企业可以对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从工资中予以扣除,数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因此,出租汽车公司扣除吴某工资的理由和标准都是合法的,不属于克扣工资行为。
由此可见,吴某要求补发所扣工资的申诉是不成立的,应该及时足额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否则其所在单位有权依法从其工资中予以扣除。
网友咨询:离婚,男方可以要求女方分担子女抚养费吗??
我们当时结婚一年就离婚了,因为是未婚先孕,所以孩子出生之后我们就都到外地打工,但是女方在打工期间又和别人有了孩子,我无法忍受就只能离婚。现在孩子跟我生活,请问一下女方怎么支付孩子抚养费呢?抚养费是双方共同分担的吗?
婚姻帮律师解答:
1、女方当然应该支付抚养费,数额为女方月收入的20-30%.
2、先与女方协议,协议不成就只能诉讼了。
3、女方不支付,可以凭生效的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
4、可以要求女方一次性支付子女到成年的抚养费,并且在将来发生重大变故或数额过低时还可以诉讼要求增加抚养费。
5、诉讼离婚时,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你可以在判决生效后6个月后再次诉讼离婚,那时一般都会判离。女方如果出走,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小编结语:子女抚养费是父母双方应尽的责任,如果一方确实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人单位可以依法代扣劳动者应该负担的抚养费。用人单位可以从工资中扣除抚养费吗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抚养费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