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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应继份的特征是什么?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核心提示:法定应继份是指同一顺序的各共同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时所应得的遗产的成数或比率。需要确立应继份的前提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那么法定应继份的特征是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为了帮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此类问题,婚姻帮为您整理推荐了有关继承法问题的相关内容。更多继承法的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提供专业、贴身、便捷的婚姻法律服务。

法定应继份:

法定应继份是指同一顺序的各共同继承人在继承被继承人遗产时所应得的遗产的成数或比率。需要确立应继份的前提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如果只有一个继承人,则不发生遗产的分配问题,全部遗产归其继承,也就没有必要确定应继份。

法定应继份有以下特征:

1、法定应继份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应继份分为法定应继份和指定应继份。指定应继份是由被继承人以遗嘱指定的,或由被继承人以遗嘱指定的第三人确定的。而法定应继份则是有法律直接规定的。

2、法定应继份是财产权利义务的统一体。应继份的比例即是享受财产权利的比例,也是承担财产义务的比例。只要继承人之间无另外约定,就应按法定应继份分配死者的权利义务。

3、法定应继份是继承人接受和放弃继承的标的。继承人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其对象都只能是自己的应继份。

4、法定应继份可以由全体继承人以协议改变。法定应继份尽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但这一规定不具有强制性。如果全体继承人一致同意改变遗产的分配比例,按照意思自治原则,应当承认其有效。

我国对法定应继份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人应继份额的规定比较原则和灵活,主要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遵循权利义务相一致、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相互协商的原则,确立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遗产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应继份均等原则。适用这一原则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继承人必须处于同一继承顺序;二是继承人必须位于应召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上;三是各继承人的相关条件大致相同,包括劳动能力、对被继承人所尽的扶助义务等。

(二)特殊情况下可不均等分配遗产。我国继承法在规定相对均等原则的同时,也不排除特殊情况下的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而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给遗产;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分配。

此外,对被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遗产。分割遗产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时,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其所在的集体组织所有。

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

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的先后顺序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我国《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也就是说,只有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因法定原因不能执行或不能全部执行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1.法定继承人范围。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是指财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的先后排列次序。法定继承开始时,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必须按照继承法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次继承。在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存在并有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无权请求继承遗产;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我国《继承法》第10条中规定: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法定继承方式中的遗产分配原则。根据《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在法定继承方式中,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

网友咨询一:继承法

我父母在我7岁时已经离异了,现在我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子,但是由于我和丈夫在6年的婚姻生活中有些摩擦,导致我有了想立遗嘱的想法,据我现有的了解,我如果有意外身亡或是因病去世,我名下的财产因有我的丈夫,儿子,和我的父母共同继承,但是这其中的分配比例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最近我有了一些想法,我希望我名下的所有财产都归属我母亲所有,我想问的是,我和我丈夫结婚这些年中的共同财产中我的那一部分是否也可以由我的母亲来继承,还有我和我丈夫现在住的那间房屋是他们父母单位分配的,但是户口和产权上都只有我丈夫的名字,这个是否也能算是我们在婚姻期内的共有财产.

婚姻帮律师解答:

婚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所说的房屋在你丈夫的名下,如果该房屋是在你们婚后取得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立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中你只能处分属于你的那一份,所立遗嘱不能剥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如你的父亲是否就属于这种情况?你的儿子是否已成年? 同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平分遗产.

小编结语:以上就是“法定应继份的特征是什么?遗产继承的顺序及份额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的主要内容,本篇文章主要介绍了有关法定应继份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遗产继承的顺序和份额法律规定。有关继承法的相关问题就介绍到这里,更多继承法的法律问题可以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资深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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