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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离婚彩礼返还的最新规定

核心提示:我国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于婚约订立过程中给付一定数额的彩礼,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都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下文,婚姻帮将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诉讼时效及相关法条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离婚彩礼纠纷的法律规定,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现实中关于离婚彩礼返还纠纷的诉讼也很多?那么关于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一、关于彩礼的诉讼主体资格:

诉讼中关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资格的认定。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拓展阅读:

1、诉讼时效:

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具体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一)未结婚的给付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对方拒不返还时开始起算时间。(二)已结婚又离婚的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起算。

2、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网友咨询一:彩礼返还

       我和他06年按照乡俗举行了婚礼并共同生活,今年分手,但他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彩礼,请问这种情况适用什么法律,是不是要返还? 我是否可以提出一些要求补偿方面的问题?

只是举行了婚礼共同生活,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帮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规定: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    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

根据这一法条,你应该返还彩礼。

网友咨询二:彩礼纠纷

       我去年毕业时给她家2万定钱,可她今年过完年突然走了,她家和我家是一个地方的,户籍和房子(不确定卖没卖)在辽宁 ,她爸妈前年搬回老家山东,我问了很多人,说跨省麻烦,可就这么算了憋气阿,谁能告诉我怎么办,有没有必要起述阿,她家要在这边没房子那就算赢了,人家就说没钱怎么办阿?

婚姻帮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而且各地法院也会根据当地习俗确定彩礼的返还数额。如果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那么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

网友咨询三:同居两年,想分手。彩礼的问题怎么办?

同居两年,生有一子,刚一周岁,生孩子之后给了四万块钱,说要登记结婚,给买房,知道现在房子没买,也没登记结婚,现在不想在一起生活了,主要是因为感情不和,男方酗酒,打人,赌博,请问,怎么处理这种情况,用去法院吗?孩子现在由男方带着,女方是不是要把四万退回去?

婚姻帮律师解答: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一般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应返还彩礼,孩子一周岁一般应由女方抚养,男方给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19、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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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结语:对于彩礼纠纷来说,我们要明确知道什么情况是可以返还彩礼的,什么情况是不可以返还彩礼的,彩礼的诉讼主体是什么,相关的彩礼纠纷的法律规定,主要是司法解释。2015离婚彩礼返还的最新规定就介绍到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更多彩礼纠纷法律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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