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说白了,监护权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责任。作为权利,监护人有权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和干涉;作为责任,监护人应当尽心尽力地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不能损害被监护人的任何利益。
按照法律规定,监护权可以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和对精神病人的监护权。在这里,我们所要解答的是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所谓子女监护权,就是父母对于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所享有的监护权。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父母。
子女监护权的内容有哪些呢?一般来说,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的内容包括: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监护(保护教养权、住所决定权、监督权、子女返还请求权等);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上的监护(子女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
3、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二、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有无影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有影响吗?
父母离婚以后,子女只能随同父母一方共同生活,这时候夫妻常常为了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发生分歧。很多人常常把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和子女监护权混为一谈,这其实是错误的。
抚养权,本质上所针对的是离婚时子女应当与夫妻哪一方共同生活。也就是说,抚养权所解决的是,离婚以后子女应当与父亲共同生活,还是与母亲共同生活。这并不是,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再承担抚养义务。法律要求,离婚以后父母双方都得履行抚养义务,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通过支付抚养费履行抚养义务。
子女监护权,不同于子女抚养权。子女监护权所要解决的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和财产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和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第1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而我国的婚姻法并没有对离婚时的子女监护权作出任何规定。这是因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基于父母子女这种关系所产生的。即使父母离婚了,但是父母子女这种关系并不消失。因此,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有影响吗?回答就是:父母离婚不影响监护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
但是,父母离婚对子女监护权没有影响,并不是说父母对子女监护权是完全不能剥夺的。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子女关系消失(比如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或者父母的监护权依法被法院剥夺,那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就会消失。
一般来说,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权剥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
三、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按照法律规定,监护权终止的情形有:
1.被监护人获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未成年人成年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成年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状态时,监护即告终止。
2.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的,监护关系不复继续,当然终止。
3.监护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条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即丧失监护能力,监护关系理当终止。
4.监护人辞去监护。监护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辞去监护。在指定监护人,辞去监护须经协商或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擅自辞去的不发生辞去效力。
5.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监护人不履行监护义务或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经利害关系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撤销其监护。
网友咨询:监护权的转交
我现在25岁了 监护权还有意义吗? 是否还可以转移。
从小父母离异·当时判由父亲监护但是因各方面原因父亲没尽到一点监护人的责任,一直由母亲照顾与教育··现在能否把监护权转交母亲~ 说明白点就是不想也父亲再有任何关系.
婚姻帮律师解答: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对于处于父母保护之下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已详细规定了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这些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人就是他的父母。无父母或父母不能行使亲权以及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受到限制人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他人保护的权利也是监护权。
因此、您现在已满十八周岁,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这种监护权就没有意义了,也无需转移
小编结语:监护权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一般来说,父母离婚不会影响对子女的监护权。但是,如果父母存在不良行为,比如对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等,那么法院就可以取消其子女监护权。夫妻离婚时如果对子女的监护权发生纠纷,应当尽量协商解决。如果觉得对方确实不应当获得子女监护权,那么则可以向法院起诉。什么是子女监护权及监护权终止的情形就就介绍到这里,更多子女监护权的相关问题,请拨打婚姻帮全国客服热线:4006-520-255,我们有最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为您答疑解惑。